願意的話小白也可以蓋國旗入忠烈祠,,,,,,,,,,,,,,,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這位船長之前因多次違法電魚捕魚,違法+嚴重破壞海洋生態,並多次登上新聞版面。

卻因被誤射身亡而要蓋國旗?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蓋就蓋啊
家屬高興就好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要蓋國旗喔!
那要先調查一下,不然萬一身前高喊愛待丸一邊一國,結果身後卻蓋中華民國國旗,如果真是這樣我覺得死者也不想蓋吧!

國家該負多少責任就負多少責任~ 相關失職人員該怎麼懲處就怎麼懲處~
直接過失人員該怎麼量刑就怎麼量刑~ 死難者依法能夠蓋國旗就蓋國旗~
不符合條件就是不符合條件~ 民主法治不就是這樣嗎?

彰化貓羅溪二岸砲兵演訓陣地及其周邊行軍路線.. 遠近彈打入田裡,
打入人家廚房,廠區.多少人命..軍卡,悍馬輪下不知多少亡魂..是不是
個個都照此事件重新起棺覆蓋國旗呢?

ryan4825 wrote:
國家該負多少責任就負多少責任~ 相關失職人員該怎麼懲處就怎麼懲處~
直接過失人員該怎麼量刑就怎麼量刑~ 死難者依法能夠蓋國旗就蓋國旗~
不符合條件就是不符合條件~ 民主法治不就是這樣嗎...(恕刪)


在台灣不是這樣玩滴!

在台灣要這樣
1.弄張學生證,年紀太大就改弄記者證,但記得媒體要選對,三民自是你的好選擇‧
2.上ptt做夢兼帶風向
3.找立委,但記得千萬要找對顏色
4.試情況“路過”政府機關
5.坐享成果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三四五六七項都有問題,
錢的方面由國賠負責,
賠新船生活費應該算在國賠中精算(船也該折舊計算).

至於蓋國旗什麼的,
明明是誤射哪來的"貢獻", 如何"肯定"?
別鬧了!
列了那麼多項,其實就是一項...賠償金,政府是可以多賠一點,但蓋國旗就不必了,不是跟軍方有關的死亡事件都可以蓋國旗的

williams_t wrote:
三四五六七項都有問...(恕刪)


以生命攔截雄三,避免造成兩岸武力統一!?

基本上家屬的要求我個人是認為還在合理範圍內

至於國旗部分,換作是假設我是事主
我個人是覺得拿到"實際"的東西,例如賠償金額比較重要啦
有無國旗覆棺這種象徵性的東西...能吃嗎?能幫助後續家屬生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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