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該負多少責任就負多少責任~ 相關失職人員該怎麼懲處就怎麼懲處~直接過失人員該怎麼量刑就怎麼量刑~ 死難者依法能夠蓋國旗就蓋國旗~不符合條件就是不符合條件~ 民主法治不就是這樣嗎?彰化貓羅溪二岸砲兵演訓陣地及其周邊行軍路線.. 遠近彈打入田裡,打入人家廚房,廠區.多少人命..軍卡,悍馬輪下不知多少亡魂..是不是個個都照此事件重新起棺覆蓋國旗呢?
ryan4825 wrote:國家該負多少責任就負多少責任~ 相關失職人員該怎麼懲處就怎麼懲處~直接過失人員該怎麼量刑就怎麼量刑~ 死難者依法能夠蓋國旗就蓋國旗~不符合條件就是不符合條件~ 民主法治不就是這樣嗎...(恕刪) 在台灣不是這樣玩滴!在台灣要這樣1.弄張學生證,年紀太大就改弄記者證,但記得媒體要選對,三民自是你的好選擇‧2.上ptt做夢兼帶風向3.找立委,但記得千萬要找對顏色4.試情況“路過”政府機關5.坐享成果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三四五六七項都有問題,錢的方面由國賠負責,賠新船生活費應該算在國賠中精算(船也該折舊計算).至於蓋國旗什麼的,明明是誤射哪來的"貢獻", 如何"肯定"?別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