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耶ya wrote:..我只是覺得公務員月退真的領太多,真的不合理!退休多活30年的話,多領勞工1500萬。(恕刪) 當初工作時承諾的福利在退休後被消減,這樣合理嗎?這是工作的選擇,因為看到這樣的待遇與福利,所以去做了,而雇主就應做到承諾,縱有困難也應理性溝通,而不是把抗爭爭取應得權益的人扣上不公不義的帽子。
chihung1105 wrote:當初工作時承諾的福...(恕刪) 恩問題是雇主一換再換後任沒理由要堅持前老闆給你的保障所有白紙黑字的法規都可以修勞基法也一改再改不是嗎公司換老闆你有聽過哪家公司照單全收的沒把老員工砍光就要謝天謝地了還不知足
從人群來……回群眾去……退休金不該差距太大……每個職位都很重要……政府不能調高保護老百姓……調低不過份,退休金是個人養老不是給全家的……工作時薪資都比勞工高了退休不該再差距那麼大(要知道為什麼會有這優惠和現在薪資福利比再有就太過份了勞工才21k起薪)……不然想法子讓勞工退休金也提高唄
southerncornercoffee wrote:我是年資18年的公務員 , 我支持改革 公保比勞保根本比不上好的部分是 "退撫"(繳多領多18年公務員年資......連這點認識也沒有我也支持改革並且等你年資滿35年時再改革一次口號是:公務員領得不公不義.(鬥爭從來不缺理由)
horizon0001 wrote:幹到65歲退休才領一萬多連吃飯都成問題既然勞工領這麼少為什麼政府不設法調高勞工待遇台灣政府只會搞均貧連中國都在逐年大幅調高人民退休待遇台灣勞工怎麼還比中國勞工慘 調高勞工待遇找政府???哪時候政府成了雇主?是不是找錯人了?政府能做的應該只有調高基本工資吧.....政府能調的應該只有公務員的俸給吧
两光 wrote:工作時薪資都比勞工高了退休不該再差距那麼大 公務員的義務比起勞工起來多太多了,義務不對等,權利當然也不對等.公務員有不能兼職,不能參與抗爭,必須保持行政中立等義務,請問勞工有嗎?公務員動輒有犯圖利罪,瀆職罪,貪污罪之虞,請問勞工有嗎?很多公務員圖章不敢離身的, 為什麼?因為章不能亂蓋,隨便一蓋,可能就要吃官司 ,將來連退休金都沒了,公務員最怕的是"將來退休金沒了", 所以 一輩子戰戰兢兢的工作,潔身自愛 ,深怕一不小心就退休金泡湯,這是所有公務員的惡夢,偏偏公務員的環境, 就是最可能誤入歧途的 ,有些工程單位的公務員,以貪污罪被起訴的可是一票一票的, 因為有時不是你不貪就好,還是會受到牽連..義務不對等 何來的權利對等??還有門檻越高的工作 本來就越有保障 這應該不難理解吧...
Audrey103 wrote:義務不對等 何來的權利對等??還有門檻越高的工作 本來就越有保障 這應該不難理解吧...(恕刪) 民間高階主管門檻也很高。但是老闆也可以說裁就裁啊郭台銘不就因為某個高階主管沒搭上飛機直接裁了他幸好那位跑去大陸自行創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