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ar1234 wrote:
你最好多注意一點,因為香港腳跟股癬都是傳染得來的。
香港腳的症狀及傳染途徑
香港腳又稱作足癬,是經由黴菌所傳染的,致病的皮癬菌有許多種,主要分為三大類:毛癬菌、表皮癬菌及小芽胞菌,通常表現的徵狀,為癢、皮膚起小水泡、腳脫皮、腳趾裂等等。
在我們的生活週遭中,到處都有黴菌,黴菌尤其喜歡溼熱的環境,它在乾燥的地方是沒有辦法生存的;所以,如果腳丫子一直處於過於潮濕的環境,就很容易會感染香港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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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該加強一下自己的衛生知識,網路雖然不是實名,沒常識也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
傳染,感染!
你最好多注意一點,因為無知又不能判斷事實可能是天生的!
當然會做不倫不類的比喻這件事,一定不會是傳染來的。
常識討論,請管妹勿刪,以維持文章串的流暢以及發言人的邏輯思路脈絡。
這是蘋果的原文
從文中看來...請問是犯了哪條罪
可以麻煩說明一下嗎?
個人只看到妨礙家庭應該是成立的
還有呢?
以目前的風向來看,個人倒是覺得若能立法來定罪,也是不錯
什麼?新法不溯及既往?
安啦,現在不管是年金還是不當黨產,全都是溯及既往呀!
那...要立什麼法呢?
嗯,立法,以後只要上了對方後沒和對方結婚,或是結婚外遇,或是劈腿二人以上
一律以強姦罪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