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澎湖消防員未穿制服事件,看普羅大眾的理盲濫情

我是這樣想,大家都這麼不重視制服,
那以後規定都不要穿制服,反正救人第一,
制服有什麼重要的,是吧。

不是說我贊成長官或小隊長哪一方,
但是我很討厭規定擺在那,大家都不管,自己爽就好。
如果規定不合理,那就端上台面要改就改,
而不是認為有用時拿出規定壓人,
認為沒用時就說要變通、要活用,不要管規定。
就像法律每一條都是立法委員定出來的,
立法委員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
結果司法依法律辦案,就被認為恐龍、死板、僵化。

(假設)規定是備勤時要穿制服,那就該穿啊,
如果認為本規定滯礙難行,那就要求改,
問題就這麼單純,
不要新聞報個事件,民眾就嚷嚷要搞特例、搞例外。
傲笑憐 wrote:
你不是公家機關的人...(恕刪)


你怎麼一直對著這位蔡曜任小隊長是沒穿制服打轉呢?

是想暗指他摸魚嗎?

如果是就擺明講丫!



你一直拿規定來說,如果真要照規定來辨的話,當時蔡曜任是"備勤",而不是執勤中,所以要教人原則上是由執勤中的同仁先來救援,如果有事無法即時到場,才會通報,由備勤同仁來救援。

那麼如果一切照規定來辨,一來一往之間,所花費的時間,那位溺水的人早死了!






你這種什麼都照規定的方式來檢評蔡曜任小隊長,在我眼中,我也覺得如果我是蔡曜任小隊長,我也會覺得好像自己太雞婆一樣。

你到不如想想為什麼摸魚中蔡曜任小隊長,會那麼"捉給"(台語),沒穿制服就跑去救人? 挖洞給自己跳唷?



批評人很簡單,你坐在電腦前就可以把他的人格殺死了,但你這樣做,對他公平嗎?

他是在摸魚才不穿制服嗎? 你知道原因嗎?

你不知道!但你PO文炮他了!




他是沒穿制服,卻救了溺水的人。

他不是為了趕回去穿制服,而錯過救援黃金時間,讓溺水的人死亡。

炮他炮的很沒有道義!

傲笑憐 wrote:
實際上,我根本不知道消防員的著裝規定(恕刪)


結案啦,完全不知道規矩在那邊跟人討論,請先搞清楚文內長官所謂的"制服"跟備勤時的服裝再來討論吧
他自己都說知道服裝規定,甘願受罰,不就代表有規定服裝了。
違法規定受罰不是正常的嗎?




C*T wrote:
結案啦,.(恕刪)


科科~小隊長自己知道違反什麼規定

自稱自己是消防人員的人不知道人家承認了哪條規定 
幸福很簡單 wrote:
你一直拿規定來說,如果真要照規定來辨的話,當時蔡曜任是"備勤",而不是執勤中,所以要教人
原則上是由執勤中的同仁先來救援,如果有事無法即時到場,才會通報,由備勤同仁來救援。...(恕刪)

"備勤"是要留守在消防隊裡,而非穿著便服趴趴走吧?

就算運動健身,也只能在消防隊周遭繞圈子,以防人手
不足時,卻找不到人.

幸福很簡單 wrote:
他是在摸魚才不穿制服嗎? 你知道原因嗎?
你不知道!但你PO文炮他了!..(恕刪)


對!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幹了2X年的軍人
在營區備勤不是啥24小時48小時的
都是直接算5天10天十幾天的

2X年來,我沒有在營區穿過任何一次便服

PS:當然收放假的時候不算!誰跟我說這個,我只能呵呵
問題的癥結在於地處澎湖望安島


天高皇帝遠

誰會去督察

但小隊長沒忘本分盡心救人


急救照片曝光

長官怕更高層怪罪沒穿制服先開槍
傲笑憐 wrote:
事件就不重複了,很...(恕刪)
看來樓主對台灣消防很不了解阿!
去看看一堆消防隊救助的新聞,一堆照片都沒有穿著紅色工作服或者救助服啊!
而且大多數消防隊都是連上48小時,這48小時都能叫做「上班時間」,事實上根本不可能48小時都穿著白色制服、救護工作服或者紅色工作服,如果說上班時間都要穿好制服,那你能想像睡覺的時候穿著伸縮西裝褲,繫好皮帶,襯衫扎進去嗎?事實上中央法規命令也沒有對此有明確規定。更別說消防署與各地消防局不像警政署、地方警局是一條鞭的中央集權,消防署比較類似天下共主,各地消防局是各地為政的,消防署上面的一堆服勤、服裝法規都看看就好,各地消防局都有推出自己的救護服,很多都是Tshirt或者polo衫。如果你叫全台各縣市消防人員穿著救護服裝群聚一起,保證眼花撩亂,撩亂到你會懷疑我國有沒有消防署。

像是這次蔡小的事件,他也有穿著有消防logo的備勤服。在各地消防局不管消防署不管服勤服裝的法規下,這也算是出勤的工作服了!今天如果換是其他人,應該就不會被上面找碴。為什麼今天蔡小會被找碴,你看他的「阿任的想像天地」專頁就會知道,裡面的文太多真心話了,裡面一堆為一線三基層發聲的文,而且講話也太直白,很受全台各地基層警義消愛戴的人。但這在官場絕對是會被上面的大官找碴。

蔡小說自己知道違反規定,但他違反的是被各地消防局無視的規定阿。如果今天換成別人哦,大概就沒事了。

如果今天換成我是基層外勤幹部,我才不會像他那樣,平時講太多直白力挺基層的真心話,免得得罪上頭,到處藉機找碴。

asdtw wrote:
他自己都說知道服裝規定,甘願受罰,不就代表有規定服裝了。
違法規定受罰不是正常的嗎?
(恕刪)


救護時的服裝>>紅色工作服
備勤救災 > 各級消防機關得自訂

先跟你說小隊長的職位是不需要跑救護班的除非你是在專救隊或是高救隊
也就是說今天小隊長在備勤救災,但是因為救護班同仁出去安檢,轄區分隊沒有救護班同仁需要從另外的分隊調救護同仁支援,澎湖每個分隊的距離不是像台灣本島這樣容易支援鄰近分隊,所以當下小隊長自己從備勤救災出勤
在長官的認知裡面這樣就要著"紅色工作服",但是事實上他還是備勤救災勤務,當你遇到這種長官的時候你也不會想跟他解釋了,因為他根本無法理解為什麼你在救護而沒有穿著紅色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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