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下藥勒斃6歲、8歲兒女 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dinnerxp wrote:
媽勒斃女兒後,隨即也自殺,結果被救活了...........應該也符合出任不分區立委才對?


何必要冷血說出這種白癡話呢??

又不是國民黨都是權貴後代
finepupil wrote:
是「精神鑑定」不是「心理鑑定」,是「精神科醫師」不是「心理醫師」,心理師不是醫師

如果連基本的不同都無法分辨,又如何分辨判決是否「專業」?判決採信的鑑定是否「專業」?判決採信鑑定作為依據是否基於「專業」?。。。

說得對,更正:
「精神鑑定」這一塊,要用「警察的專業」去推翻「精神科醫師的專業」,可能需要更多的舉證。
ChangHwa wrote:
勒斃6歲、8歲兒女 (恕刪)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327006-898ef-1.html?fbclid=IwAR25p6vE2dg2Y1rRHGotOkWb047UE4Ti7unVNj9rN9avXeJyvmT7EJeHgBQ

2/13做了一次,隔了二天2/15在幹一次,動手時孩子還有掙扎.這怎麼下得了手....

https://www.facebook.com/emily.caitlyn.52?locale=zh_TW

真相如何不得而知,只心疼二個小孩..
想死的人還通知說要去死也告知前夫地點,最重要的吃了4顆安眠藥及其它抗憂鬱藥物,這樣死的了嗎?
新聞片段找到人時在擔架上的媽媽是清醒的...
我支持法官判死
讓以後想帶小孩死的多想一下
小孩雖然是你生的
但是小孩的命不屬於你
finepupil wrote:
單親媽下藥勒斃6歲、8(恕刪)
王景玉為什麼還在吃大家的稅金?因為幫某人求官有功嗎?
邪惡小多 wrote:
說得對,更正:
「精神鑑定」這一塊,要用「警察的專業」去推翻「精神科醫師的專業」,可能需要更多的舉證。


錯了,精神鑑定多找幾家醫院,不是很明確的案子,各家醫院就會自己吵起來,所以不需要「推翻」,也不需要「舉證」

法律是專業,但司法不是,同案不同法官審理,判決就會不同

「迷信」司法專業,更多是因為不瞭解司法,將權力誤以為權威,權威誤以為專業,而迷信司法專業
257287 wrote:
何必要冷血說出這種白癡話呢??

又不是國民黨都是權貴後代(恕刪)

一個人要養6歲、8歲兒女..... 給他個酬庸....就不會發生這種慘劇了
奉勸一些經濟有壓力的家庭可以尋求社會救助
千萬不要自殘與傷害家人
家庭發生困頓是常有的事,尋求社會幫忙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不必感覺丟臉
政府有急救單位
社會也有善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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