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下藥勒斃6歲、8歲兒女 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單親媽下藥勒斃6歲、8歲兒女 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2020-11-25 10:17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一名吳姓單親媽媽疑因生活壓力太大,今年2月下藥迷昏6歲兒子和8歲女兒,將2人勒斃後又服藥輕生。她經前夫發現獲救倖存,但因為身背2條人命,今天被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女2014年離婚後獨自扶養一對兒女,由於工作不穩定,生活時常得靠兄嫂救濟,加上離婚後的感情不順,種種壓力導致罹患憂鬱症,平時得靠藥物控制病情

今年2月13日,吳女因生活作息和對小孩的教養方式等問題與家人發生摩擦,一氣之下帶著小孩投宿汽車旅館。當天晚上,吳女已萌生殺意,曾企圖用枕頭悶死兒女,但因為對方反抗沒得逞,15日才先下藥將小孩迷昏,再用童軍繩將人勒斃。

吳女犯案後,服用了大量藥物和酒精,一心求死,但因為傳給前夫的簡訊提到「我去陪孩子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很孤單」等語,引起前夫注意,經醫院搶救而倖存。

偵訊時時,律師聲請精神鑑定,但吳女坦承犯行,並稱自己案發前意識十分清楚,能判斷自己在做什麼事,也知道行為會導致兒女死亡結果。另外,她在案發前曾做生心功能檢查,檢查結果也在標準範圍內。

檢方認為,縱使吳女有心理憂鬱傾向,但她已尋求專業精神科診所諮商並定期服用藥物,案發時也能分辨自己在做什麼事,犯後也坦承不諱,最後認定無送請精神鑑定必要,依殺人罪起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41928
finepupil wrote:
單親媽下藥勒斃6歲、8(恕刪)


前陣子新聞殺媽媽又砍頭分屍的判無罪,本案單親媽媽殺小孩判死

這是什麼標準?

台灣法官果然異於常人
雖然說母愛很偉大
但常見一些能力不足卻又要爭撫養權的,我真的是搞不懂
finepupil wrote:
前陣子新聞殺媽媽又砍頭分屍的判無罪,本案單親媽媽殺小孩判死
標準是什麼?

報導有提到「精神鑑定」。
殺媽媽的供詞一直顛顛倒倒的,「精神鑑定」結果是他當時精神混亂不知道他在做什麼。
法官沒有精神鑑定專業,無法自行推翻專業醫師鑑定,
所以判無罪,並交付給精神機構(桃園療養院)治療。

這個案子本人坦承犯行,並稱自己案發前意識十分清楚,能判斷自己在做什麼事,也知道行為會導致兒女死亡結果...
一心求死.

若真的撐不住,
請將小孩留給國家,
國家會幫忙的,
將來是好是壞再說,
給小孩個機會.

走了真的就沒了,
惋惜.
邪惡小多 wrote:
報導有提到「精神鑑定」。
殺媽媽的供詞一直顛顛倒倒的,「精神鑑定」結果是他當時精神混亂不知道他在做什麼。
法官沒有精神鑑定專業,無法自行推翻專業醫師鑑定,
所以判無罪,並交付給精神機構(桃園療養院)治療。

這個案子本人坦承犯行,並稱自己案發前意識十分清楚,能判斷自己在做什麼事,也知道行為會導致兒女死亡結果...


新聞殺媽媽那個,是在家裡吸毒跟媽媽吵架,才殺媽媽又砍頭分屍

一審判無期,二審改判無罪

爭議很大,因為吸毒犯罪不應該適用19I,而是19III
finepupil wrote:
新聞殺媽媽那個,是在(恕刪)


弒母砍頭無罪各界譁然 審判長被起底「曾讓分屍魔逃死」

19:27 2020/08/20 中時新聞網 黃瀞儀

大逆轉! 弒母嫌改判無罪 吸毒竟成「護身符」

2018年10月18日,住在桃園的男子梁崇銘,吸毒後與67歲母親爆發口角,竟拿刀狂砍母親37刀,最後還剁下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既殘忍又冷血的犯案手法引起社會譁然,案件上訴高院後由一審的無期改判無罪,審理此案的審判長陳筱珮,其實過去也曾讓殘忍分屍兇手逃死,這次並非第一次判決惹議。

弒母案判決對照表
弒母案判決對照表

梁崇銘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與母親住在中壢陸光六街一處社區,命案發生當天,梁崇銘在家吸食安非他命,精神狀態不穩與母親發生口角,除用開山刀對母親砍37刀後,還將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

此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時,梁崇銘聲稱因吸毒神智不清,清醒後感到懊悔,加上家屬求情,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但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崇銘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且沒有監護必要。

判決結果引起各界譁然,審判長陳筱珮也被起底,陳筱珮畢業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研究所,2018年5月31日,射箭教練陳柏謙,又稱「華山分屍魔」,陳男在華山草原木屋殺害高姓女子並分屍成13塊,還將死者的左側乳頭、下陰部割下做成標本藏在住家,原本一審被判死刑,二審陳筱珮帶領的合議庭,認定他「曾經自首」,改判無期徒刑。

還有資深女歌手陳盈潔,2013年被控涉嫌偽造本票,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二審時陳筱珮認為,被告為了向告發人借款,被要求在本票上簽署胞妹名字,基於信任相信對方說的「不會造成妹妹麻煩」,才答應簽名,難認有偽造犯意,最後改判無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820005357-263202?chdtv
邪惡小多 wrote:
報導有提到「精神鑑定(恕刪)


本案判死,不能因為被告一心求死就判死,抓個替死鬼

也應該考量本案對被告有利的部分

如被告經濟弱勢,長期因為撫養教育小孩導致生活、工作、感情等不順及挫折,長期累積挫折及壓力所爆發出來的憾事
finepupil wrote:
新北一名吳姓單親媽媽疑因生活壓力太大,今年2月下藥迷昏6歲兒子和8歲女兒,將2人勒斃後又服藥輕生。


沒錢 真的會逼人走上絕路

不是每個人都是公務員家庭 可以領月退
你想表達什麼??
一般勞工退休也是有月退的

257287 wrote:
不是每個人都是公務員家庭 可以領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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