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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海巡署指出,船艇上的蒐證器材放置於駕艙,遇有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由負責人員運用蒐證。此次執法過程中,船上4名海巡人員,分工為預備登檢2人、操船1人,另1人則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該艘陸船當時蛇行拒檢逃逸,於CP-1051艇艄與迂迴航行。
海巡署續指,執法過程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過程也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負責蒐證的海巡人員當時需高度專注維持平衡,並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未能即時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
這個問題很嚴重...到底是如何翻船的是因為撞擊...還是自己翻船...那有多激烈的追逐???
沒有影像..死無對證...隨你怎說都行...每次驅離都有錄影...在不濟難道這些人難道身上都沒有帶密錄儀嗎??不能隨身錄影嗎??
執法要全程錄影是標準SOP 這都是行之有年的標準...應該檢調要介入調查....
如果老共真要查越界捕魚..那金門附近都是老共的海域...台灣漁民要怎捕魚??
那萬一是撞擊導致漁船沉沒...那這事就很大條了....
要審慎處理...這種事會擦槍走火而導致兩岸開戰的事???
請將事實攤在陽光下...這樣才能解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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