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蒐證的海巡人員在高速追逐狀況下未拿取蒐證器材蒐證

一定是滅證不敢說
可是陸船那邊還有人活著
沒有滅口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負責蒐證的海巡人員在高速追逐狀況下未拿取蒐證器材蒐證


所以是高速把人家撞翻淹死的!
怎麼不用同樣的方式對待入侵我海域的海警船、海艦船??
雙標嗎?
emeryville
遇到更大的船當然龜縮啊
KiKiUnicorn wrote:
喔......賴清德...(恕刪)

沒黨證以後被警察弄死也沒人幫你~
沒錄影~警察說你自己死的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還是其實有錄影??但不方便給看??...(恕刪)


拿出來就真相大白站不住腳,所以必須要說沒有
高度法治國家更要拿得出證據
雖然沒蒐證錄影,但是可以從勤指部調雷達監控的航跡錄影。
以前義務役待過雷達,只要漂在海平上的基本上雷達都能鎖定(潛水艇除外),可以查當時兩船追逐時,是否太近貼再一起跑然後因碰撞才翻船? 或是兩船有一定距離追逐對方自己翻船?

現在這情況就跟警察臨檢,對方拒檢開車逃逸最後翻車死亡,然後家屬咬定是追逐過程被警車撞翻,要求國賠一樣,偏偏警車行車紀錄器沒錄到畫面,所以到底是對方自撞? 還是被警車撞翻?
Ethanlian
認了!海巡署對外證實 高速追逐下「船身多次接觸」 駁斥海巡署隱匿碰撞中國快艇 管碧玲:第三人責任險已揭露碰撞事實 看這所謂的民主自由多噁心
為什麼只高速追漁船,
不高速追海警船、海艦船??
一樣都是入侵我們的海域,為什麼要雙標??
相信台灣人會很支持海巡把侵入我方海域的海警船、海艦船高速撞翻的!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海巡署指出,船艇上的蒐證器材放置於駕艙,遇有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由負責人員運用蒐證。此次執法過程中,船上4名海巡人員,分工為預備登檢2人、操船1人,另1人則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該艘陸船當時蛇行拒檢逃逸,於CP-1051艇艄與迂迴航行。

海巡署續指,執法過程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過程也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負責蒐證的海巡人員當時需高度專注維持平衡,並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未能即時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



這個問題很嚴重...到底是如何翻船的是因為撞擊...還是自己翻船...那有多激烈的追逐???

沒有影像..死無對證...隨你怎說都行...每次驅離都有錄影...在不濟難道這些人難道身上都沒有帶密錄儀嗎??不能隨身錄影嗎??

執法要全程錄影是標準SOP 這都是行之有年的標準...應該檢調要介入調查....

如果老共真要查越界捕魚..那金門附近都是老共的海域...台灣漁民要怎捕魚??


那萬一是撞擊導致漁船沉沒...那這事就很大條了....

要審慎處理...這種事會擦槍走火而導致兩岸開戰的事???

請將事實攤在陽光下...這樣才能解決事情...
垃圾不分顏色
有錄影都不一定能說清楚,現在只剩下各說各話了
warrenwang111
不可能沒有影像...隨身至少也有密錄器吧..要登船檢查沒錄影??你信喔??
民進黨會認錯?

只會嘴硬

說謊
高速追逐之下誰撞誰也不知道
沒有錄影畫面對方也拿台灣海巡沒輒
這局台灣又贏了....
Quantum09
這結論真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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