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 是規定一定要登船檢查嗎?不然幹嘛一定要追到船身多次接觸這麼驚險??
另外,執法過程錄影不是標準程序嗎?而且在海上執法本來就會受海浪影響,難道以前都不錄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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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海巡署指出,船艇上的蒐證器材放置於駕艙,遇有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由負責人員運用蒐證。此次執法過程中,船上4名海巡人員,分工為預備登檢2人、操船1人,另1人則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該艘陸船當時蛇行拒檢逃逸,於CP-1051艇艄與迂迴航行。
海巡署續指,執法過程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過程也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負責蒐證的海巡人員當時需高度專注維持平衡,並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未能即時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深切體認死者家屬的傷痛,也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20日在家屬抵金後,即向家屬完整說明相關案情海巡署
海巡署強調,台灣是高度法治國家,有完整司法體制,相信司法機關可還原事實,也期盼社會各界相信台灣的司法調查。海巡署秉持不偏不倚、勿枉勿縱原則將全案交由司法機關調查,在檢察官指揮下以公開、透明方式,讓家屬參與相關勘(相)驗程序,這些都是希望將全案事實忠實呈現於家屬與社會大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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