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怎麼看"知不知道"這事?

圖利罪通常是用在政府發包案件
綁標圍標就是圖利廠商~這沒有問題
圖利罪必須有不法利益存在
京華城案~不是政府發包型的案子
840%也不見得是利益
自己的土地~自己蓋的房子~又不是政府發包案bot案
樓層蓋的那麼高~如果最後沒有顧客光顧
那就不是利益了~而是賠錢
賠錢何來的利益
況且840%也尚未被法院認定是違法~何來的圖利
知道又怎樣?
kp只要說我尊重都委會的決議~我只是蓋個順水章~那就安全閃過了
這案只能用收賄罪來偵辦
那kp到底有沒有收受不法利益~北檢自己要調查清楚
A辣愛怕跑
我沒有護柯喔~你仔細看本棟樓我更之前的發言
A辣愛怕跑
容積率越高就是越有利益?不見得吧~你去看對岸大量興建的高樓大廈~很多最後都是爛尾樓無法收拾~圖利罪通常是得到實質的金錢財物
crazydiamondc wrote:
一家公司 有 董事長...(恕刪)

公司採購會依照規模分級

幾百元幾千元, 簽到二級主管,
幾萬幾十萬, 簽到一級主管,
上百萬要簽到副總, 上千萬要簽到CEO,

再上去的金額,
要董事常會甚或股東大會通過.

簽名是有意義的,
出問題要向董事會與法律負責

至於京華城, 幾十億,
clare.lin wrote:
公司採購會依照規模分級

幾百元幾千元, 簽到二級主管,
幾萬幾十萬, 簽到一級主管,
上百萬要簽到副總, 上千萬要簽到CEO.

簽名是有意義的,
出問題要向董事會與法律負責

至於京華城, 幾十億


該街不該接的案子 自有專業的團隊去審核確認
專業團隊審核後的結果 難道董事長要挑戰?
你以為董事長整天沒事做 專門研究案子有沒有問題 廠商跟採購有沒有不法勾當?
簽名有意義的你說的沒錯 可是相信專業本來就是需要的
我拿車去修 修完我簽收開出廠我也是相信專業車行會把我車修好 開回家路上又壞掉才知道車行專不專業啊?
難道你去領車 你會叫他拆給你看 換了哪些東西 讓你檢查 螺絲有沒有鎖好? 油有沒有加滿?
mark0826
那幹嘛要簽到董事長?總經理蓋完章就好了,沒有負責的人沒必要蓋那個章
VincentLu1021
文件是簽過的人都要負責的, 責任大小不一.
A辣愛怕跑
我個人的觀點~這案目前只是行政瑕疵~因為840%尚未被法院認定是違法的~kp只要沒有收賄的話~法律上.我認為圖利罪很難成立~但政治上民意上~他的那個黨已經流失很多支持者了
mark0826
政治人物被關是小事(如阿扁),政治死亡才是大事。
反正我是信啦
一個智商157的台大醫生
每天早上7點半上班
每天嗡嗡嗡的努力蓋章
每天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每天帳戶都有匯錢進來
這樣的人生就是我的夢想
所以我是相信的
crazydiamondc wrote:
一家公司 有 董事長 總經理 協理 部長 課長 還有分 業務部 採購部 財務部 會計部
今天採購部採購產品 跟廠商收賄 你覺得董事長知情?
大部分人都應該知道有個東西叫分層責任吧?...(恕刪)


對阿
你說的沒錯 很對
一般人的理解也是這樣
但是白粉們
你家阿北說過:蓋章的文化要改變,蓋了一定要看,誰蓋章誰負責,要開始落實責任政治
打破藍綠蓋盲章陋習 好棒棒
現在出事了又說分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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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責任政治 柯P:誰蓋章誰負責
新頭殼newtalk 2015.04.07 劉奕霆/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7)日上午表示,他算過市府內送一份公文要12到14個印章,所以每份公文要跑一週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4個章,他質疑「到底有沒有在看?」柯文哲認為,蓋章的文化要改變,蓋了一定要看,誰蓋章誰負責,要開始落實責任政治。

據蘋果日報報導,柯文哲發現府內一份公文到他手上時,至少要多達12個章,但是他過去在台大醫院工作時僅需要蓋4個章;因此他下令北市研考會檢討,希望減少印章量,約在4到6個章即可。

柯文哲上午在市政會議後記者會上表示,修改公文蓋章一事,牽涉到公文流程跟組織架構,因此他已經拜託人事處、研考會、秘書處,關於市府內的公文流程跟組織改變要收集資料,他說這個需要時間處理,他也沒有訂定明確的期限,但是一定會先研擬。

柯文哲說,過去他在台大醫院工作時,最多就蓋4個章,少的話只要3個章,他覺得公文不需要那麼多章,「到底是誰在負責?」

柯文哲認為,這是責任政治的落實,一份公文如果蓋20個章,真的每個人都在看嗎?他認為這沒有效率,「完全沒有道理」;另外,他也交代北市府秘書長蘇麗瓊,關於蓋章的權利、義務要明訂一個標準,秘書長正在草擬方案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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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Lu1021
減少蓋章的數量跟人次, 所以市長的章交給副市長蓋就好了.
VincentLu1021
柯說的很理想, 但自己都做不到, 出一張嘴很容易, 自己做就知道有多難.
我倒覺得柯在玩文字遊戲,就像之前說政治獻金沒有流入私人"口袋",

結果收了木可450萬授權金,私人帳戶不等於私人口袋.

840%聽說沒出現在會議記錄,只有20%和30%獎勵最後才形成大家說的840%,

所以說不知道是說840%並非不知那些獎勵.要精確文字他才會承認知情吧!

題外話:這麼愛玩文字遊戲, 大家都認為木可是柯的公司,我倒認為木是李文宗的李.

明面上是李文娟,暗地裡李文宗和柯一人一半吧! 哈哈哈!要玩文字遊戲大家一起來.
路跑一哥 wrote:
今天最大的新聞就是柯...(恕刪)
不知道
kkk0001 wrote:
知不知道不是判刑的依據,不重要
他只要說,我是依據大家的專業決議去判定是否同意+過程他沒有干涉專家們的討論

要判刑就很難,除非硬塞他罪

重點金流查不到,就沒什麼好討論

我昨天研究了一下,你說的確實沒錯

法律主要是講"意圖",除非真的抓到他收錢 或 直接介入干涉,否則很難判他罪
VincentLu1021
獎勵是市長有裁量權, 只要認定多這20%不合法令, 就是意圖了.
看不慣01 wrote:
不知道

這算實事梗嗎?

那...我就相信你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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