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SA28493 wrote:先不用急著笑,法庭攻防最忌諱的就是論述矛盾,今天我想的是如果我是汽車駕駛,我該提出什麼主張來捍衛我的清白;如果我是對造檢察官或律師,我想的是如何捍衛我原本的勝利避免二審翻盤。
哈哈如果今天被告開...(恕刪)
推薦你一本書呂秋遠律師寫的,書名是「噬罪人」,裡面就有很多法庭上的攻防實錄,我會提出這樣的問題不是沒有道理的。
被告可以盡情在二審法庭上提出一審法官判決不合理的地方,但自己在一審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是賴不掉的,至少我目前就看到兩個地方無解:
1.一審被告自承在南京東路與十甲路口的斑馬線前,就有看到被害人騎乘的機車,從伊的左手邊出現,伊看到被害人的機車時,他是在南京東路左側斑馬線的前方一點點,那裡是網狀區,當時伊認為他不會穿越十字路口等語。
這段話已有其他執業律師說過是有問題的,不是鄉民辦案說的,二審被告應要如何辯駁此供詞?我想不出來。
2.一審民事被告與原告達成50萬和解,何以二審刑事上訴求無罪?若自認無過失為何接受調解?若自認有過失而賠償為何二審上訴求無罪?我也想不出來。
這些都是二審法官或對造可能會提出的問題,包括我前面提出的「如果對方是砂石車你是否就會踩煞車」都有可能被問到,如果你真的要幫被告,可以試著回答,放下立場,把他當做是腦力激盪,你會覺得很有趣。
一審判決木已成舟,專業領域的東西會有律師及鑑定委員會處理,我們都不是專業,但一審供詞及行為是我們可以揣摩的。
我們都沒看到現場錄影、沒看過開庭實錄,大家都是看著判決書及新聞在討論在嘴炮,但將來這些事都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把它當做是一種生活經驗的學習,把自己放到原告、被告、法官這三個位置試看看,會有另一種心境,如果你有解答,游小姐剛好有在跟這棟樓,她會很感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