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聯合國2758號-中國代表權案不包含台灣」, 可能另外提案台灣在聯合國席位....

聯合國是一個「國家組成的俱樂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1 年以前是不是聯合國會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1 年以前,是不是一個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1 年以前,有沒有邦交國?

2758號決議文,是表決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 成為聯合國這個組織的「會員」,
因PRC佔領絕大部分「中國」的領土,所以原來的「常任理事國--中國」這個在聯合國組織裡的這個職務,
由PRC取代。

聯合國當時 歐洲國家對ROC(蔣介石政權)不友善,眾多的共產國家當然也挺中共,這個表決就這樣通過!美國日本沙烏地南非巴西等國都投下反對票,這是一場政治角力,中共勝出!

事情不複雜,但是中共為了「消滅中華民國、順便佔領台灣」,事情變得非常曲折離奇,謊話盡出,只要朝目標有利、有人相信就好,拿2758號決議文大作文章,惡意曲解。常任理事國-中國,在聯合國裡,自己編一套謊話,發言人敢講忤逆中共的話嗎?可能很快就做不下去,

事情邏輯很單純!1949.10.1 中共建立的是一個新國家!只是未預料中華民國居然沒有滅亡,因而衍生後來眾多問題,一切事端,均來自中共製造的問題:消滅中華民國。中共放下野心,承認事實,一切太平!
捉字蝨?中華民國憲法也沒寫台灣是中華民國領土,
所以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

就中國的代表政府由ROC變PRC,中國還是中國。
你家家長換人,就變成兩家?

沒有拼身家打一仗,一邊一國就在夢裏才有。
argo12 wrote:
沒有拼身家打一仗

國共內戰不算拼身家打一仗?
ROC爸爸不過是躲到鄉下活著,PRC不孝子就狂妄開口說自己“繼承”一切?

對了~
Panchrotal大何時要還我一百萬?
怎麼賭注輸了就消失啦?
輸不起嗎?
sbx700a wrote:
議案名稱譯為「台灣團結法」,法案內容強調只有台灣人自己才有資格決定定位.....
美眾議院通過:「聯合國2758號-中國代表權案不包含台灣」, 媒體稱未來可能聯合其他盟國另外提出台灣在聯合國席位的提案......。參議院版本尚在草擬,有些細節如:是否有時程表、以何種方式提案等等......,按照美國國會慣例,通常會比另一方內容更積極。

深藍粉紅崩潰批:台灣沒資格!!!...... 中媒翻譯記得捏造合乎一個中國的敘述!!!!啊啊啊啊啊啊


才發文第一篇就網羅一堆紅白藍粉
真的是有抓到重點

國共內戰結束了嗎? 中華民國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爸爸?
blueozone0130 wrote:
對了~
Panchrotal大何時要還我一百萬?
怎麼賭注輸了就消失啦?
輸不起嗎?

聯合國決議
當然是聯合國有解釋權
聯合國已經官方說明
台灣自1971年決議歸屬於共產中國
是中國的一省


你輸的一百萬請準備好
捐給聯合勸募或兒福聯盟
我可以不經手這筆錢

blueozone你應該不是那種言而無信兼輸不起拿網友當擋箭牌的人吧
Panchrotal wrote:
聯合國決議當然是聯合...(恕刪)

唷 這不是法律專業Panchrotal台獨大大嗎?

聽君一席話,勝讀萬年毛語錄~
blueozone0130 wrote:
你這叫法律專業?
還是硬拗專業?
看來你為了省這100萬,真的如此沒有下限一直變換立場.....
一下ROC是聯合國會員
一下聯合國決議ROC屬於PRC

ROC是聯合國會員
但是ROC一切均由PRC繼承
因此ROC治下的台灣歸於PRC
因此PRC追溯為1945年加入聯合國

以上根據聯合國官方說明
別為了不認賠就說是硬拗
Panchrotal wrote:
ROC是聯合國會員但...(恕刪)

台獨跳針哥沒信用啦,自己腦補就算了,被你的粉紅同伴吐槽還繼續凹,你這臉皮讓我感到驚豔欸
tjptw wrote:
所以是哪個白癡說開羅宣言的?中日合約裡面講的是日本放棄台灣的權益,沒有歸還給誰的內容。

為何白癡總是看不懂這條約內容?

以前所有締結的不平等條約“無效”,就是不承認所謂割讓臺灣及附屬島嶼,日據時代就是不承認“日治”,是非法佔據臺灣。

如果條約是用“終止”一詞,意義又不同,等同承認日本統治臺灣的合法性。

這條約又證明了中華民國=中國。


民進黨都執政過16年了,邁入第17年,總統府官網臺灣地位還不敢改?你要不要去跟賴總統抗議這歷史造假?

臺灣的國際法地位
tjptw
合約只有放棄權利內文,而無主權轉移對象說明。所以才會形成各說各話。正式主權移交要有移交對象。而且要有正式國名(ROC)。日俄北方四島也是同樣的問題沒有正式轉移國,形成地位未定爭議。
bbvvccjojotv
tjptw,你還是回去從幼稚園開始讀書吧,你是在打臉民進黨3任總統,不敢否認臺灣已回歸中華民國?以前的和約“無效”,你解釋一下和約無效是何意義給大家笑一笑![笑到噴淚]
bbvvccjojotv wrote:
這條約又證明了中華民國=中國。

我先感謝你的助攻啦~

感謝你教育那個自以為法律很厲害的版友,希望你這巴掌能重重打醒他。
另外,我也同意你台灣歸屬於ROC的部分,就是中華民國啦。
但是你這樣說,那位P先生可能會很不滿喔!
畢竟他認定的中國有極高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bbvvccjojotv
blueozone0130?胡說八道,我何時前後矛盾不同?你自己搞錯我的意思,還說我反覆?[笑到噴淚]
bbvvccjojotv
國際法中,只要國家分裂,某一政權被國際承認,另一方即成為流亡政府,合法政府繼承一切權利,包括領土,人民,主權等等....中共繼承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席次就是最好例子,只是我們無法接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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