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貪6300萬元判無罪 小警察貪25萬元判12年!

jedijack wrote:
低價優先賣給違約承租商...(恕刪)


你不要一直混淆視聽,明明就是公開招標,哪來的低價優先賣給違約承租商。

你是不是認為你在這邊亂說話,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白色の瞳 wrote:
你不要一直混淆視聽,...(恕刪)

不顧7億的市價~與內部建議的8億售價~執意以公告地價6億為底價~再加上量身定做的優先承購權~
這就是你所謂的公開招標啊~你的清廉標準就跟公告地價一樣的低啊~
jedijack wrote:
不顧7億的市價~以及...(恕刪)


好,你愛亂扯,我很樂意陪你扯。


內部建議八億,誰提出的,請你說明。

7億市價怎麼算的,請你說明。

白色の瞳 wrote:
好,你愛亂扯,我很樂...(恕刪)


本案台糖公司月眉廠代廠長呂鈺玫主持相關會議,主導該廠土地評估小組於92年10月3日決定初估地價為每平方公尺3,130元、總價6億2,387萬餘元,並賦予春龍公司意定優先購買權。渠忽略於92年5月12日核章陳報公司以市價估算本案約7億8,373萬餘元之資料,致土地價格差距竟高達1億6千萬餘元,顯未善盡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之職責。

你認為以公告地價賣土地合情合理~跟退休後即到春龍當協理的呂鈺玫一樣~這就是你的清廉指標~

jedijack wrote:
不顧7億的市價~與內部建議的8億售價~執意以公告地價6億為底價~


土地標售價高者得,如閣下所言台糖是民營公司,高興的話用一元起標也可以啊!

jedijack wrote:
再加上量身定做的優先承購權~


按照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基地出售時,地上權人、典權人及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土地法第107條:耕地出售或出典時,承租人有優先購買及承典權

這些法條是量身訂做???馬總統不是說依法行政!
jedijack wrote:

本案台糖公司月眉廠代廠長呂鈺玫主持相關會議,主導該廠土地評估小組於92年10月3日決定初估地價為每平方公尺3,130元、總價6億2,387萬餘元,並賦予春龍公司意定優先購買權。渠忽略於92年5月12日核章陳報公司以市價估算本案約7億8,373萬餘元之資料,致土地價格差距竟高達1億6千萬餘元,顯未善盡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之職責。

至於你認為以公告地價賣土地合情合理~這就是你的清廉指標~...(恕刪)



首先七億的算法怎麼算的,是否正確不得而知。

再來這只是起標價,而非結標價,如果像你說得夠低,一定會有很多人競標,結標價一定會高於起標價許多。

但後來事實證明,只有兩組人馬有意願競標這塊土地,可見得這不是很吸引人的標案,意味著起標價

離實際的市價差距並不大。


另外你還沒說誰提出八億? 你不說我們怎麼知道,所謂內部提出八億會不會是台糖門口警衛的提議。

白色の瞳 wrote:
首先七億的算法怎麼算...(恕刪)

這不就是你們幫政客辯解的最佳寫照~
不去質疑為何政客要以公告地價的低價來賣土地~反而問起高價的市價是怎麼算出來的?
台糖民營化~官股仍佔絕大多數~土地賣給財團賣貴不行?依公告地價才合理?賣一塊錢也沒關係~
這就是你們的清廉標準~
jedijack wrote:
不去質疑為何政客要以公告地價的低價來賣土地...(恕刪)


你一直不停在噴墨汁,人家只是起標價有甚麼好質疑的。


就像yahoo拍賣一樣,一元起標,難道結標真的會是一元嗎。


你要賣貴,重點也要有人跟你買阿,看這個標案的狀況,賣七億搞不好流標喔。


如果你只是這種程度,就不值得浪費時間跟你在這邊耗。


拿出點東西來,讓我們啞口無言的東西出來,拜託。

jedijack wrote:
台糖民營化~官股仍佔絕大多數~土地賣給財團賣貴不行?依公告地價才合理?賣一塊錢也沒關係~
這就是你們的清廉標準~


沒人說賣貴不行啊?請不要亂噴墨汁!

台糖高興的話1000億起標也行啊!最好有人可以1000億標走,不要流標!
流標的話,又會被罵執行不力,又再做一次招標流程,還是沒人標又來一次,最後還不是要降起標價!

為了避免產生過多的流標,還不如以低一點的起標價招標以吸引多組買家競標,結果事實證明只有兩組買家有興趣。

閣下大概沒有使用過競標拍賣網標買過東西!建議閣下可以多多參閱雅虎奇摩拍賣網的使用說明或者01的小惡魔市集服務與使用規範。

ansonhsu wrote:
為了避免產生過多的流標,還不如以低一點的起標價招標以吸引多組買家競標,結果事實證明只有兩組買家有興趣。



再唬爛嘛~都已經有黑手的標誰有興趣還有誰有膽去標,誰想因此得罪某些權貴,另外一家也只是陪標意思一下而已,閣下還拿奇摩拍賣來說嘴,你叫政府標案也來比擬雅虎拍賣阿?那些人利益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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