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人的學校、128起性案件,不再沉默

姓運的人 wrote:
這案又陸續在網路轉貼,原來是該基金會要打書???要求相關人員負起責任與賠償應該是請立委諸公盡速修改法令吧!把這孩子的傷心事集結成書廣為流傳就是正義?還是消費呢?


1. 據我所知,該書與基金會沒有直接相關,我也並不是該基金會的人員,另外據我所知人本教育基金會是NGO、應該不會賣產品、也沒有必要賣產品(沒有很確定或許有誤),原文中附圖是希望大家知道這件事情有記者出書籍做出非常嚴謹的探討,該知道的事項、我也都在文中提及,並沒有打書或推銷之意圖,如果你有仔細讀完就會發現我沒有提到買書資訊。

2. 說出來你會覺得我在推銷吧,但難道把這件事情忘記、不做深入探討、不做深入紀錄才是正義?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們為何要學習歷史、為何要學會記錄,請你想想你的發言是否適宜。該書並沒提及受害者的真實姓名。
有太多類似的書籍了,舉世聞名的普立茲獎也是鼓勵記者深度的紀錄,讓世人了解、讓社會認識,不只文學、攝影、小說、紀錄片,難道不是如此功能?
還記得普立茲攝影獎那個被禿鷹虎視眈眈的孩子嗎?你會稱他為消費嗎?還是讓世界知道真實的樣貌必要的痛?

3. 請立委盡速修改法令,就像我連結中所提,立委已經有多次注意此事,下面連結質詢過程也可以看出此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變,要根本解決特教教育體系需要很多時間。沒有輿論的壓力和社會關注是沒辦法改變的,不論你怎麼看待動機,請你不要先入為主的否定。先了解此事、再決定是非。

2013-11-28 立委鄭麗君就南部特教學校性侵事件之後續檢討工作 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FXwxhbOsZQ
爬山的阿光 wrote:
又是懶人包
.......(恕刪)


已經那麼多內容...不知道你是否有讀完...才來回覆...還是只是看到前面網友所說跟著提一下。

如果你需要的是完整又明確的資訊,請閱:
監察院彈劾書
http://zh.scribd.com/doc/172615900/20120716%E7%9B%A3%E5%AF%9F%E9%99%A2%E5%BD%88%E5%8A%BE%E8%97%8D%E9%A0%86%E5%BE%B7%E7%AD%8916%E4%BD%8D-%E6%A1%88%E6%96%87

「參、違法失職之事實與證據:

被彈劾人林XX擔任校長期間,未依法設置監視器及緊急求救等校園安全設施,且未落實執行,致
A於94年及95年間多次遭受性侵害,經法院判決該校應對A負國家賠償責任確定在案,核有疏失。

被彈劾人林XX、黃XX未依法督導或處理本案,致有未依法召開性平會、自行組成並無專業素養人員參與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嗣後依教育部要求重啟調查程序,調查報告又未先處理即逕送當事人;林細貞且意圖讓當事人和解私了及不當干擾受調查人,核有嚴重違失

被彈劾人OOXX未依法盡其應擔負之防治或督管責任,致該校發生164件疑似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其中157件為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發生地點遍及該校學生宿舍、校車、校園及校外等處,被害人及加害人各約90位,許多受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違失情節重大

被彈劾人OOXX未盡通報或督管之責,致臺南啟聰學校所生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中,共有70件未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87件未依法通報教育部,肇致該校一再發生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核有嚴重違失

被彈劾人OOXX未依法處理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共有44件未調查未處理,2件知悉後未依法召開性平會,17件違法自行調查處理;98年以前未成立23調查小組積極處理案件,對是否成立調查小組有填載不實情事;陳文通擅自請託導師調查6件案件,對其家中發生之性侵害案件自行回報不實處理情形,核有重大違失

被彈劾人OOXX未善盡督管或輔導之責,致臺南啟聰學校未依法即時提供加害人及被害人心理諮商輔導等協助,導致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一再發生,有些學生重複受到嚴重傷害,均有違失

被彈劾人OOXX督管不周或怠行職務,致使教育部對於臺南啟聰學校所發生之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長期失於查核及追蹤列管,遲至100年6月19日接獲檢舉函後始組調查小組前往該校調查,對於該校及他機關函報89件以外之性侵害性騷擾案件不聞不問,指派之王春城代理校長未滿三個月即開始請假,並任意指派實習輔導處主任代理校長,該部明知上開事實卻採取放任不管之消極作為,致使性侵害及性騷擾案件不斷發生,嚴重影響學生權益,核有重大違失」

文中也有此內容。
原來出書與基金會是沒有直接相關的,而您也的確沒有提到出書這是可以確定的,只不過在開頭的文中說的血淋淋,後頭又來個新書坐談封面圖,豈不是讓人多作聯想,不瞞您說我也有上去聯署,但我真心希望是看到制度的改善給孩子一個安全的空間,而不是有商業化的影子希望你能了解
姓運的人 wrote:
原來出書與基金會是沒...(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我已經將第一張圖移除,至於回文中有其他網友提供圖片,是一個有圖片證明此事確實有記者作深入探討的意思。(另外新書座談會已經是好幾個月之前的事情,不可能宣傳此事)
沒錯,此事不應該以商業化的角度看待,我也不希望早成誤解。


爬山的阿光 wrote:
新帳號,第一篇文章
...(恕刪)


我可以給你直白的解答,我是為了PO這篇文才辦帳號的,
我原本最常逛的bbs是PTT,也在PTT八卦版中發這篇文(可以在PTT八卦版置底文看到此篇),有PTT版友提供建議可以來此發文,本來沒帳號、於是辦了一個。不然我應該跟別人借帳號嗎...?

或許會讓人誤解,你可以作任何你想要做的猜想,
但還是請了解事實本身再做判斷。
(沒有要推銷PTT的意思,也沒有要鼓吹各位去PTT逛逛,請別誤會)
爬山的阿光 wrote:

直怪,又一個新帳...(恕刪)


十分抱歉,我不認同。
我不了解我的帳號新舊會影響事實,這是不可能的,請討論事件本身,我並無意跟你爭辯我是新帳號所以就怎樣。

你的暗示與指稱有點不知所云,因為我是新帳號...所以...?
會PO假的文章嗎...?
還是說...會...怎樣?

你如果有針對此事的任何疑問或見解請直說,否則你的說法只會讓我覺得,你勸我不要在mobile01辦新帳號而已。離題頗遠。

另外那位版友也正好是新帳號,所以呢?
你想表達...?
大家都不要辦新帳號,都來借帳號嗎?

brain417 wrote:
還有你說的128起性犯罪好像怪怪的~我怎麼看監委說的都是"疑似"性案件~差了幾個字差很多吧~~~
有空去看一下性犯罪是什麼吧?


imet wrote:
至於疑似性案件這些用語,或許是我誤用,你可以盡量抓錯,我會修正,但無損於這件事情的嚴重程度。


都很嚴重。

但太跨張,也不就是目前的媒體亂象嗎?

只為了搏板面、收視率
平安、健康最重要
爬山的阿光 wrote:
都很嚴重。
但太跨張...(恕刪)


我已經在原文中作修改 128 起是確定的性侵/性騷擾案件。
一樣,你可以猜測動機,那是你的自由,但不要因此忽略事情本身。

書的圖片是我建議版主放頁首的,不好意思害版主被誤會成「推銷書」。


學校的問題該是真的,該被重視,

不過我和版主的觀點不同,我認為應該先解決學校的問題,提供學生安全的就學環境,

再考慮其他,

感謝你的接受,在現今的媒體上刊登的資訊往往都是經過篩選背後也有其目的……是好的是壞的,只能由閱聽者判斷,不過還是聚焦在這些孩子後續的輔導和協助才是正途吧,
然而在網路上公開資訊總會引來許多意見,但未必質疑的意見就是不支持,有時會讓輿論及議題在操作時適得其反,反而讓初衷模糊了,衷心給你點建議。沒別的意思別見怪

姓運的人 wrote:
感謝你的接受,在現今的媒體上刊登的資訊往往都是經過篩選背後也有其目的……是好的是壞的,只能由閱聽者判斷,不過還是聚焦在這些孩子後續的輔導和協助才是正途吧,
然而在網路上公開資訊總會引來許多意見,但未必質疑的意見就是不支持,有時會讓輿論及議題在操作時適得其反,反而讓初衷模糊了,衷心給你點建議。沒別的意思別見怪


Erichuangtw1980 wrote:
書的圖片是我建議版主放頁首的,不好意思害版主被誤會成「推銷書」。
學校的問題該是真的,該被重視,
不過我和版主的觀點不同,我認為應該先解決學校的問題,提供學生安全的就學環境,
再考慮其他,


謝謝兩位的見解,是應該要著重在現在的孩子本身。只可惜目前我沒有得知有效的合法程序。
我也不是第一線工作者,如果有更進一步的消息還請兩位不吝分享出來。

可以理解各種質疑與討論,我也很高興在這樣的討論過程中可以得到正面的想法,以及其他人對這件事情的關注,會學習理性的面對這些質疑,謝謝提醒。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