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嫻 wrote:
上次那個幫孕婦罵醫...(恕刪)
那是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台北市議員謝維洲
還是我記錯了
ISABEY wrote:
廠商以食品級包裝,內裝工業級混充進口,直接賣給下游
因為無水石膏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食安法可能全身而退,台灣採從舊從寬
別擔心,還是能以詐欺,偽造文書起訴廠商
廠商當初如申請將無水石膏,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就可光明正大進口,販售給下游食品業者
自己也就免受牢獄之災

Kao0911 wrote:
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台灣司法會轉彎)
就算無水石膏和二水石膏同樣成為合法添加物
重點3樓的TET網友已點出
是工業級與食品級的問題,不是無水石膏可不可以吃的問題
就算段大俠可以修法將無水石膏變成可以給人吃
但工業級的東西他是不可能修法而讓其變成食品級的
檢察官只要針對"工業級"打就好了
32樓dj網友也點出:驗了就知道
使用"工業級無水石膏"比"食品級無水石膏"成本要低很多
有那個成本去進口國外合法的食品級無水石膏不如直接用二水石膏
看那位h網友回文便知
懂化工或著食品化工的人並不多
所以拿無水和二水來做文章鬼打牆騙無知民眾
在這些人的認知中
"食品級"塑膠
"食品級"不鏽鋼
等等可能都是可以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