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game wrote:想要就去修法阿 看...(恕刪) 照你這樣說~勞基法有規定勞工可以領18%嗎?勞基法有規定勞工月退可以領得和老師一樣多嗎?如果沒有~那勞工是在爭啥?一個國家如果要搞階級制度~我想應該快成功了~現在根本就是無能政府在硬凹~搞的一個國家好幾種制度~卻還有人把箭頭指向某特定職業在搞鬥爭~
0瑩月0 wrote: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恕刪)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本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1日)。二、和平紀念日(2月28日)。三、革命先烈紀念日(3月29日)。四、孔子誕辰紀念日(9月28日)。五、國慶日(10月10日)。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10月31日)。七、國父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八、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
emeraldlin wrote:...(恕刪) emeraldlin大 , 感謝您的回復 ,但實際上並不是所有的代理代課兼課都是一節一節領鐘點 ,代課或兼課才是一節一節領 ,但代理教師(應該是這個稱呼 , 有沒有教職人員能夠詳解一下) ,是有底薪(大學畢薪點190 , 約41000) ,其薪水和待遇比照第一年的正式教師(雖然只領10個月+12分之11乘1.5個月的年終) ,但這種的教師依規定 , 依舊在沒課的時候需要在校備勤 ,甚至要兼任或協助行政或擔任導師...其責任和一般的正式教師沒有差別 ,可是像這種的代理老師 , 卻又是勞保+勞退 ,那這樣子的情況 , 他依舊被排除在勞工之外嗎?----------------------------------------------感覺我們的制度需要一次通盤性的變革才是...
lucienouter wrote:那這樣子的情況 , 他依舊被排除在勞工之外嗎? 勞基法並沒有涵蓋所有「廣義」上的勞工.休假日事實上是不可能統一規定的,否則就得祈求假日別患急病或發生火災.今天只是教師節的模糊爭議,每年還有個五一勞動節,到時還要吵學校內勞工身份雇員的問題嗎?支持不放教師節的「勞工」們,是否也願意放棄五一勞動節???在勞動部無限上綱統一休假的說法上,勞動節休假不保只怕也是早晚的事.勞動部堅決要砍掉這七天假,似乎有點走火入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