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基金會又出來了~~天佑台灣阿

樓上hope大,你想的狀況都是最完美的,學生犯錯,遇到明理又配合的家長帶回管教,皆大歡喜,結案!但你知道現在很多家長是不管小孩的嗎?小孩犯錯告訴他,不是置之不理,就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我家小孩很乖的!你說立法強制家長帶回,先不提社會上一堆人立了法照樣犯罪,如果學生在課堂上攻擊別人,當場老師要先打電話通知家長嗎?然後看著被打的學生被揍死就對了?因為依照你的邏輯,老師不可以有作為,只能通知家長,如果敢把學生拉開,等一下又要被告老師動手打人是嗎?然後再請問家長帶回後要怎麼管教?好好跟他說?說的聽老師說的時候就會聽了。換家長帶回家自己打?结果變家暴?到底要怎麼做?建議你有機會到校園當個一星期的代課老師,再來說這些問題!
hope0890344 wrote:
要就立法強制家長帶回...(恕刪)

呵呵呵
saredira wrote:
為什麼人本的成員都不...(恕刪)

他們會回答你
教學是老師的專業,所以…
人本不就是用來澆熄老師獻身教育熱情,然後風行草偃人人變成教書匠,時間到老師領錢走人的團體嗎?
說到這個人本龍巖集團(跟龍巖人本不同,宗旨倒是相同:把台灣的教育送進墳墓裡),如果真要把自己的小孩教成一無是處的廢物,趕快送到他們辦的活動去就對了。哪天不想混了再來說說人本龍巖集團偉大的事蹟好了。
heart9528 wrote:
樓上hope大,你...(恕刪)

都到打架這麼嚴重了,當然請老師拉開,我自己以前也有遇到(我們是同學也去幫忙把兩人拉開),這種事一定要通知家長吧,雙方之間可大可小,有的道歉就沒事,有的真的會告下去,少年犯罪是會判輕一點,但也不是完全沒責任,既然告了就會調查,不會冤枉老師的

至於是家暴和體罰這是另一層面的事,由於家長是監護人,父母修理跟老師修理可不一樣,法律上也不相同(法律上是准家長一部份合理的體罰,到家暴連家長也是會有法律責任的)

以我自己來說,我是可以接受被我媽修理(我媽當然有修理過我,即便我很少惹事),至於老師,你是法官嗎?可以度量懲罰?可以自己做出超出法律規定外的懲罰(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以前還有班上東西被偷要搜書包的?連檢察官都要跟法院申請搜索票才可搜查,老師?

大家常常說的法治就不適用在老師身上了?

我同意你說很多家長沒有盡到該盡的責任,但應該加強制度讓家長正視這個問題,而不是把責任推給老師。讀書這麼多年,看到許多父母忙於工作而疏於教導的同學,真的只有少數能順利升學的(老師仍有提供能力所及的輔導,但我敢說90%仍要靠家庭)

我在19樓有貼資料你可以看一下(我只有貼一部分,有附上網址可以看到全文),家長帶回管教(停學)不是開玩笑的,沒確實執行是會被剝奪親權的
人本的森林小學辦得不錯啊!
有專業理念的老師。
錢不缺的可以把小孩送過去。
人本????賣納骨塔的麼???還是做生前契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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