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
機車闖紅燈?
一般人在十字路口是看號誌行駛,闖紅燈的機車輸面會很大...(恕刪)
呵呵
所以你是看"媒體所下的標題"在判對錯
有法理的人都知道
法官判案是看證據的
國民法官是否能像職業法官一樣充份了解整個案情及其證據呢?
要是都像你這樣
即使是六名民粹國民法官加上一名恐龍法官剛好七名
還是一樣無法伸張所謂的"正義"
說白了
這草案能過立委大人的機率微乎其微
不過是做戲給民眾看的
日劇王牌律師裡面有一段是這樣講的
一般民眾雖然希望他們所認為的罪人被判死刑
但其實大都並不願意自己親自去判死刑
刑事重大犯罪案件刑度即包括死刑
先自己有勇氣去判他人死刑再說吧
基於此
基層法官當然叫好
因為即使判死刑
他個人最多也只有七分之一的責任而已
你殺過人嗎?
一般人知道去判人死刑的感受嗎?
民眾喜歡叫罵要法官判死刑
那就自己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