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字在古中近代中國都只是為了書寫快速的字而已,根本不是官方用字...,繁體字才是官方用字,甚至於可能根本沒有簡繁觀念,因為“簡體”這個體系根本沒有被創立過。“簡體”體系直到1930年代才由國民政府內的人提出,但後來可能打抗日戰爭所以就擱置不管了。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正式規定簡體字為官方正式字體並且為其創造了一堆連造字法則都不在意的字出現...。另外注音符號是民國初年創造的,所以算是中華民國(ROC)自創的。
白話文也不是民國初年突然蹦出來的,三國演藝就是文言白話並書而成,這證明在至少元明時期就有白話文;白話文只是相對文言文來講淺顯易懂,也是大多數平民百姓在使用的,而文言文也常是權貴階級使用的。而白話文運動是指使用白話文來“創作”。(請注意!是“創作”而不是日常對話,這代表日常對話本來就可能是用白話文了),但並沒有改變字型或用字根基(用法有變,但漢字本來常常就一字多音、多義)。
但我並不認為白話文運動可以拿來跟繁體化簡體來做比較,因為前者改變的是說話方式而已;後者改變的是文字,是一個文化的根基。而之所以要推行全化簡,個人認為除了掃盲,應該跟當時毛澤東跟一干共產高官要搞洗腦也脫不了關係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