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20戰雞 wrote:賈伯斯吸了大麻,讓他...(恕刪) 所以你認為每位吸食大麻的都能成為賈伯斯?進而去忽略極多數被毒品毀了人生的例子?微軟、fb及幾家世界大企業創辦人都是大學輟學去創業的,所以大學輟學就是成功之道?這個明顯就是所謂的「倖存者偏差」,拿極少數的成功例子,去蓋過常態分佈中的極普遍大多數。
奸20戰雞 wrote:賈伯斯吸了大麻,讓他...(恕刪) iPhone的問世,Steve Jobs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是無庸置疑的,但這絕對不是因為他吸食什麼大麻或迷幻藥所帶來的成就,而是他領導了一群十分傑出的團隊,硬體、設計、系統、軟體、市場銷售,缺一不可,胡扯腦補什麼有大麻跟iPhone的因果關聯吸大麻會發明iPhone?你去叫柯建銘他兒子也來創造個「a ding in the universe」看看?
開放大麻跟開放毒品是不同觀念,其他各國陸續開放大麻,是因為不再把大麻當作毒品。當初把大麻列為毒品就是種錯誤,跟酒精比起來,以對人體傷害、對其他人傷害、成癮性...等等,該被列為毒品的應該是酒,而不是大麻。如果各位贊成酒是合法的,那為何不贊成大麻也應該合法?反過來說,如果贊成把大麻列為毒品,那是不是更應該把酒精飲料列為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