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二樓陽台下沉是在一樓...(恕刪)
這代表幾件事:
1. 施工範圍在一樓空間,頂多到一樓天花板範圍
2. 一樓委託的裝潢團隊是否曾經進入二樓屋內針對所謂的二樓陽台裂縫施工?
如果,一樓的裝潢過程根本沒有到二樓的屋內範圍施工,那麼....頂多算是一樓的天花板裂縫補強施工
以這棟五樓老舊公寓的結構來看,如果二樓的陽台真的下沉如此嚴重到二樓屋內,二樓的屋主從進門一開始就要面對一個已經下沉有裂縫的玄關?
拿出過往街拍照片就可以佐證是否真的有如同一樓的主張
以這間寵物店宣稱的10萬裝潢改善二樓陽台下沉造成的裂縫....
我個人不太相信這樣的費用可以“解決或是阻止所謂的二樓陽台下沉”
況且,這個店面的裝潢時間與一般店面裝潢時間差不多,並沒有出現特別將二樓陽台頂住、補強、阻止下沉....等等施工過程
所以
我認為一樓言論避重就輕
把原本店內補裂縫裝潢的過程,渲染成幫二樓屋主額外增加的施工費用
或許,這才是二樓屋主堅決不願意簽署同意書的原因
個人積分:1453分
文章編號:89911482
所以我試著做了一下心理活動:
1. 正常的、有經驗的店家會在租屋前和鄰居們打過招呼並取得同意書之後才會簽約租房。那是什麼樣的原因讓我們失去了判斷 ? 是不是在和鄰居們溝通的過程中有什麼誤解,例如口頭上說會簽同意書之類的,所以想著那就先把房子簽下來,後面再和鄰居們要同意書就行 ? 還是說租這房子的時間很急,來不急和鄰居溝通或者先取得同意書 ? 只是對我來說,這些都不是造成我冒然將身家投進去的理由就是了,因為對我來說,沒有滿足基本的開業條件下,我寧可多花時間找一下也不會想著博一博看看的。
2. 不正常的店家的心理活動反而簡單的多了,反正我先做下去相信大部份的人都會想算了的,只是碰巧遇到一個那麼硬的,……後續一萬字大家自己去想。
所以,這件事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在還沒有更多的證據擺出來之前是不好說的,至於有人怪到現行法令的,這我覺得就是純粹的情勒了,因為法令就在那,不是突然新立的法條,更何況這些地方自治條例都一定有當時的時空背景和考量的,所以關法令何事呢 ?
至於將二樓屋主逼上風口浪尖的,這何嚐不是另一種情勒 ? 因為真相到現在為止還只是各說各話,惟一不同的是有一個人因此自殺走了,但我們可以因為要同情弱勢,所以對真相不管不顧嗎 ?
突然想到了最近很熱門的一個話題-博愛座
那個二樓的屋主,像不像是外表看起來很健康的人,可能是個學生,可能是個上班族,可能是任何一個剛好坐在博愛座上的你、我、他。
然後一個老人走過去要求他讓座,並用各種言語去霸凌這個坐在博愛座上的人,要求他要起身讓位
直到-
那個人拿出了殘疾證明、拿出了假肢、拿出了……
才有可能發現原來坐著的那個,才是更需要博愛座的人
所以,建議大家平心靜氣的,不要口出惡言的,耐心的等更多的證據出來之後,再做更好的抒發自己的觀點吧
是的,所以雖然我們講逝者為大,但這件事情上我覺得老闆太著急了些,至少應該先取得住戶的同意書之後再來租。甚至可以以取得同意書為前題請房東幫忙的。總之,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很多,老闆卻選擇了最糟糕的那種方式
issacwu0924 也有可能其他網友說的,主導者其實是老闆女友XD 也就是老闆娘...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