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 ing wrote:
你這段話裡,何來"不...
給你三條路:....
(恕刪)
給你三條路:??????
你是代替市府發言還是王家發言?
已經說明,我只是支持同意戶的網友,
發文除了幫同意戶轉貼,
另一個目的就是澄清都更受害者聯盟的謊言,
你的說法資料來源,似乎來自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新聞稿,
那個新聞稿已經被營建署新聞稿說明是不實的,
後續的市府的新聞稿也說明畸零地必須和鄰地合併才可建築。
同意戶已經開始抗爭,要市府協調解決方案,
如果營建署和都更處有排除畸零地的合法方法,政府自會發出新聞稿,
至於你的建議,都更受害者聯盟和王家同意戶,也看到,
可不可行,他們自會判斷行動,
不必重複帖文。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