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ps wrote:
我的想法是,抄襲者的版本不見得邏輯會比較差。抄襲者通常會改良或修飾,增加資料,使之看似文句
通順,不太會刪減,除非有問題,這是很多人寫過碩論都知道的。因為這是以逸待勞,能有得抄,當然得再多加一點自己的東西,顯得有用功。然而抄襲者的問題是,他急於完成,有時候修改得語句順了,但邏輯不通。
1.像是這裡:
>余的碩論第11頁
"所以選擇教育程度變數主要是基於不同的教育程度會有不同投票取向的前提。學歷較高的選民比較會投給高學歷的候選人,學歷低的選民則可能無此差別(陳光輝、洪朝明,2013,379-386)。"
?林的碩論第9頁
"所以選擇教育程度變數主要是基於不同的教育程度會有不同投票取向的前提。因此,學歷較高的選民比較會投給高學歷的候選人,學歷低的選民則可能無此差別。"(無引用)
林加了"因此"兩字,固然使文章通順,但其實,第二句與第一句之間,完全沒有"因此"的推論關係。參考余的原文中,第二句其實是提出引用文獻中的看法,方式正確。
若林是原創,請問該第一句話語第二句話間的邏輯何在?
第一,
你那些什麼「第二句與第一句之間,完全沒有"因此"的推論關係」的推論,
我是看不太懂,
不過你對「因此」兩字如此耿耿於懷,
我倒是可以直接給你答案。
林、陳提供且經過公證的2月1日研究計劃初稿中,
本來就沒有「因此」兩字:

所以,
林的定稿版不是因為抄襲才增加「因此」兩字。
第二,
照你的說法,
抄襲會加不會減,
你又認定林才是抄襲者,
那為什麼余的碩論中有括弧隨文註,還有一個隨頁註註號9,

林的碩論中卻兩者皆無呢?

可見你這個標準不切實際。
第三,
順帶提一下余論中這個隨文註,
請參考本棟70樓的分析,
簡單講:
這個隨文註和余論那段敘述並無關聯,
加這個註感覺就是硬湊上去,
而不是真的從閱讀那篇文獻中得到那段敘述的想法。
TrueGrit wrote:
不管是學術單位電子信箱,還是 Google 的 GMail、Cloud
收發信件、附檔的日期,都是寫(紀錄)在 server 上
那個是沒有辦法更動修改的
我想,余應該就是秀出了「紀錄日期」這個不可逆的殺手鐧~
問題不在日期,
而在內容啊。
第一,
學倫報告自己講的,
「雙方論文重疊的四段,余生的論文最早出現於2016年1月28日的版本」,
但目前公開比對確認的雷同部分有七頁,
四段無法涵蓋七頁,
即使1月28日版真有四段雷同部分,
那七頁中其他的雷同部分呢?
而林、陳提供的2月1日版本完全涵蓋雷同七頁。
如果余拿不出四段之外其他雷同部分比2月1日更早的版本,
是不是就依照蘇宏達聲稱的「國際鐵律」,
判定余抄林呢?
第二,
即使真有那四段,
那還是要看到底是哪四段啊,
余、林兩人的雷同部分中,
有些是陳明通所指導、口試的碩論中都共用的寫作模板,
例如:
余的碩論

林的碩論

A的碩論

B的碩論

C的碩論

D的碩論

如果是這種共用模板的雷同段落,
能證明誰是原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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