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正煌碩論五論:1樓〈余第11頁的邏輯錯誤〉+70樓〈余第10、11頁的詭異引註〉+102樓〈余多餘的依變項〉+259樓〈檢視林有沒有註,余又註了什麼〉+265樓〈余碩論最致命之處〉

chihung1105 wrote:
我是沒寫過論文,當年讀碩士知道自己沒時間寫論文自動退學,不像林智堅這麼孬,連論文都要助理幫忙。

我看不懂你寫什麼,林智堅是讀碩士班,什麼叫做「博士班的論文,有程式撰寫與數據都是碩士班負責的你知道嗎?」

指導與代勞是兩回事,你的言論已經指向余有部分是楊代勞了,這些都是媒體沒說過或是他們當事人說過的事,但是你無中生有。


你到底有沒有看懂啊?
不要亂歪了,
你如果認為我的說法有問題,
那你來解釋一下林智堅論文的表格數字是抄誰的?
台大就說是抄余正煌的,
問題余正煌的論文又沒有那些數字可以抄,
那余正煌會幫林智堅跑程式?
剩半年很閒嗎?
自己都快挫賽了,
你看余正煌連自己的基本假設敘述都會發生錯誤沒有校正,
可見是多趕啊!
余正煌可是知道原論文過不了,
緊急找楊喜慧幫忙換題目的,
這麼快就會楊喜慧的分析模式?
就算不是楊喜慧自己操刀,
也是楊喜慧親自指導才有可能不是嗎?

那我說楊喜慧幫林智堅跑程式的機會很高哪裡有問題?
你的看法你認為林智堅與助理有能力跑程式嗎?
那個二元什麼的方法用SPSS統計學分析程式的方式,
不就是楊喜慧一直以來發表多篇期刊論文用的方法,
就顯示真正有能力跑程式分析的人是楊喜慧不是嗎?

那台大以0的錯誤推斷是林抄余,
實際上只能判定兩個表格應該是同一人處理的數字才會發生同樣的錯誤,
那不是楊喜慧處理兩人的表格機會是最高,
一個是市長,沒空到要請助理代為出席討論論文,
一個是臨時換題目剩半年的,
有寫過論文跑過程式的就可以知道我的推論合不合理?
合不合邏輯?
tgdlyg wrote:
我認為應該是踢到鐵板,
旅美教授「翁達瑞」「陳時奮」直接回台面對,
而且都上政論節目,
聽他的敘述他對於相關規定很清楚,
未來雙方的論述應該是精彩可期!

噗哧,
被取消兩個碩士學位的陣營,竟然反過來說對方踢到鐵板,
這到底是什麼樣的阿Q精神勝利法?

陳時奮面對三個官司,
必須千里迢迢的回來台灣面對司法,
怎麼不說是陳時奮因為亂說話,踢到鐵板所受到的報應呢?

你的邏輯我真的很難懂啊。
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曈顏無忌
[偷笑][偷笑][偷笑]
tgdlyg wrote:
你到底有沒有看懂啊?


你說的這一大堆
個人認為你沒看懂台大的說明,不然就是曲解了台大學倫會的說明。
建議你去YT找台大學倫會當天報告的完整影片來看。
turtlins wrote:
第一,我只說有共同模(恕刪)


tgdlyg wrote:
chihung1105...(恕刪)

其實你們兩個也不必扯那麼多推論啦,
因為你們所說的都只是在模糊焦點而已。

明眼人都知道這件事大概只有下面幾種可能........


1.林智堅抄襲余政煌

2.余政煌抄襲林智堅

3.余政煌以及林智堅兩個都沒有抄襲(已排除)


4.余政煌跟林智堅都有抄襲
而這第4點又可以分成....

4a.余政煌與林智堅互相抄襲對方

4b.余政煌與林智堅都抄襲其他人


所以總共大概就是上面 1,2,3,4a,4b 這5種可能而已,


而第3點基本上已經可以排除了,
因為兩人的論文有相似處是不爭的事實,
所以基本上兩人都沒有抄襲的可能性已經被排除了。


至於第1點是台大學倫會以及社會上大多數人的觀點,

所以林智堅陣營如果要排除 林智堅的論文是抄襲余政煌的論文 這個結果的話,
那林智堅陣營就必須證明是余政煌抄襲林智堅的論文,
也就是說林智堅必須去控告余政煌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

否則的話,
就算林智堅陣營提出任何疑點,只要沒辦法讓余政煌陣營一刀斃命的話,

那依照 余政煌的論文出版時間早於林智堅的論文,
以及林智堅的論文裡面有提到參考余政煌的論文,
以上這兩點就足以抵銷任何推論。

因為法律上有個"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
就是說在訴訟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事實無法查明清楚的時候,
那就必須把疑點的解釋往有利於被告的方向去解釋,

同理在余政煌與林智堅這件事情上面,
如果有疑點無法澄清的時候,
那就要把利益歸於最先出版論文以及被林智堅參考的余政煌身上,


而你們兩個在這邊所有的推論也只是推論而已,
不管你們推論出多少疑點,
只要沒辦法去證明余政煌抄襲林智堅的話,
那當然就是要去認定最先出版論文以及被林智堅參考的余政煌是清白的。

這樣你們兩個懂了沒?



至於有人還去把第三者楊喜慧扯進來就更好笑了,
因為不管你是否可以證明余政煌抄襲楊喜慧?
你也無法擺脫林智堅也抄襲楊喜慧這件事,

也就是說,
不管你們要怎麼去解釋4a跟4b,

林智堅還是難逃抄襲的事實,
你們也只不過是把余政煌也拉下水而已,
對於林智堅抄襲的事實有任何幫助嗎?


所以說你們應該做的是去證明2,
但是直到現在,
你們以及林智堅陣營還是不敢去指責余政煌抄襲林智堅,
那事實不就很明顯了嗎?

想要證明2的話,就請林智堅去控告余政煌啊。
不然你們扯再多歪理跟推論都是沒用的。
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蕉敢神經 粉大條
他們就打烏賊戰啊,他們的目的就是把事情模糊,看能不能騙到一些相信他們的傻子? 問題是看我上面的說明之後,就知道邏輯其實很簡單,但他們就是要把簡單的事情搞得很複雜,這樣才可以騙一些邏輯不清的傻子啊。
曈顏無忌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想要證明2的話,就請林智堅去控告余政煌啊。


幾霸芬!!!

蕉敢神經 粉大條
那些護航仔擺明了就是想要潑余政煌髒水而已,但是他們卻又不敢直說余政煌抄襲,他們真是一群小孬孬。 [挖鼻孔][挖鼻孔]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其實你們兩個也不必扯那麼多推論啦,
因為你們所說的都只是在模糊焦點而已。

明眼人都知道這件事大概只有下面幾種可能........


其實你也不必扯那麼多1234abc了,

你扯了一大堆,

就是無法解釋所有關於余正煌碩論的疑點,

只能無條件信仰台大七人小組不敢公諸於世的學倫報告啦,

哈哈哈~
不急

已轉余正煌及其律師代表

就看你要不要出庭展示低收入戶証明了
turtlins
請便,你不是第一個說這種話的人,甚至連第二十個都還輪不上,哈哈哈~
turtlins wrote:
其實你也不必扯那麼多1234abc了,

你扯了一大堆,

就是無法解釋所有關於余正煌碩論的疑點,

只能無條件信仰台大七人小組不敢公諸於世的學倫報告啦,

哈哈哈~

噗哧,
我為什麼要解釋?

踢到鐵板的是林智堅陣營,
說不清的也是林智堅陣營,
被打趴以及被撤銷碩士學位的也是林智堅,
怎麼看都是林智堅像隻落水狗一樣,
我為什麼要去跟落水狗解釋?


況且話再說回來,
單單 余政煌的論文出版日期比林智堅的論文更早,
以及 林智堅的論文有提到參考余政煌的論文,

上面那兩個事實就打死你一大堆胡扯的推論跟你所謂的疑點了,
你還不知道羞恥嗎?
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單單 余政煌的論文出版日期比林智堅的論文更早,
以及 林智堅的論文有提到參考余政煌的論文,

上面那兩個事實就打死你一大堆胡扯的推論跟你所謂的疑點了


是喔,

如果這麼簡單,

第一,

台大學倫報告又何必特地挖出2016年1月28日余版初稿呢?

第二,

又何必窮盡邏輯可能,

去質疑林智堅經過公證的2016年2月1日研究計畫初稿,

什麼「其中有『請智堅自我發揮一下』的字句,其真意與實情不能確知」啦,

什麼「無法證明此寄送文稿的原始作者為林生」啦,

什麼「文稿中並未顯示修訂符號」啦,

什麼「無足證據顯示在此電郵之前,陳師是否有收到林生的手稿」啦,

最後得出「極難據以認定此文稿哪一部分為林生作品,亦無從據以解答誰在何時抄襲」這種奇怪結論。

這種結論怪到有審查委員聽不下去,不想背書,

逼得台大必須在學倫報告上明文記載「雖有一位委員對此表達不同意見」。

但對於2016年1月28日余版初稿,

怎麼就沒看到台大學倫會發揮同等邏輯窮盡的精神呢?

哈哈哈~

如果真如你幻想的,

單憑論文出版日就能搞定,

台大又何必在這兩份初稿上大演雙標鬧劇呢?

哈哈哈~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而你們兩個在這邊所有的推論也只是推論而已


不是推論,而是無中生有了。
蕉敢神經 粉大條
他們的目的就是想要把事情搞得很複雜,讓其他人看不懂,或許就會有笨蛋相信他們的說詞了,因此我們就要用簡單的邏輯來打臉他們。讓他們的伎倆無法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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