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rtlins wrote:
第一,台大學倫報告又何必特地挖出2016年1月28日余版初稿呢?第二,又何必窮盡邏輯可能,去質疑林智堅經過公證的2016年2月1日研究計畫初稿,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有多無知還會問這問題?
台大學倫會經過逐章逐節逐段逐小節比對,兩篇論文從一開始就產生高度重疊,判斷有抄襲行為。隨後就是誰抄誰的問題,余提出的草稿日期早予林,且也到學倫會回答關於寫作論文的問題,但是林只有陳明通寄給林的助理的信且日期晚於余。
這一切都是證據下的結果,現在還有人要污衊余,請自重了。
是有多傻才不會知道所謂的公證是什麼。公證也只能說他有這個東西,至於有什麼作用,沒關係。就好像我去郵局寫了一個存證信函,只代表我有做這件事,但不代表我寫的內容有什麼權利義務是正確的。
到底要多沒常識才會一直在提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