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士官暴斃 【小道消息總集合】


chun777 wrote:
小蔣是演的....
當然要這樣演給大家看啊~~

小蔣當然是演的....

但是主要演給老蔣看

最後老蔣只好自己處理了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cman4434 wrote:
有規定退伍前不能送禁閉嗎? 我還見過退伍前晚送禁閉的哩!! 重點在於禁閉室的戒護活動吧!! 如果以後開會決議送禁閉的人都有事, 那禁閉室廢了算了, 這跟法官不敢判死刑是一樣道理的!!

文字上來看 [送禁閉] 不等同於 [送槍斃], 不過就本案還有其他類似案件來看, 實際上都是死路一條!
送禁閉就是一個軍中算是很重的處罰

看來現在已經變成了私刑的工具了

要是在裡面裝死 還會一直延長

印象最深的就是

裡面的空間之小

根本就會把人關成幽閉恐懼症

自己想像一下兩坪不到的空間

夏天晚上睡覺的時候

要是別人想整你

還硬要你蓋被子

悶 熱 小

白天就是不停的體能訓練

對於一般人來說根本就是監獄

應該說現在外面很多作奸犯科關的地方

還比這個好多了

nossi1970 wrote:
送禁閉就是一...(恕刪)

我一直在想送禁閉期間到底算不算服兵役?會延長當兵時間嗎?以前問別人有人說算有人說不算?

a52053010 wrote:
我一直在想送禁閉期間到底算不算服兵役?會延長當兵時間嗎?




不算喔!拿逃兵的為例,抓回來除了判刑外,服完刑期還是要把剩的役期給服完~
20130710中天新聞 范陳2士官跟洪有過節 操死人後頭七下跪



一直瞄 一直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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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洪仲丘人緣好 同袍整死他

有YAHOO的新新聞 (倒數2~4段)

軍方:應注意洪健康狀況

軍方指出,洪仲丘不高,但體重近一百公斤,且體能不好,禁閉期間,相關單位的確應注意其健康狀況。

軍方官員說,在洪仲丘之前,542旅已有三人因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而送禁閉室處分。儘管洪送禁閉並非特例,但其連隊士官長逮到機會,有意在洪退伍前,把他送禁閉室修理他,也是實情。




怎記得洪姓士官的舅舅上電視時 提到他是籃球系隊又是務農子弟.......

這裡說到體重近一百公斤,且體能不好

洪仲丘事件 中天 新聞龍捲風



至於提到MP3還是照相手機或其它電子產品,這我支持處罰

且國軍上從軍官下至士官兵 依規定來個大掃除

恩...禁閉室應該不夠用

KennyG wrote:
軍中事可大可小,只要你還在數饅頭,就算你明天要退伍也可以照送不誤‧


沒錯
以前在外島,就有連上弟兄在退伍前一天送禁閉室關起來
不是一位,是很多位一起關起來,睡一晚第二天光頭退伍返台

bear1734 wrote:
KennyG wrote:
軍中事可大可小,只要你還在數饅頭,就算你明天要退伍也可以照送不誤‧



沒錯
以前在外島,就有連上弟兄在退伍前一天送禁閉室關起來
不是一位,是很多位一起關起來,睡一晚第二天光頭退伍返台.(恕刪)


就是因可大可小 ..

有那些長官會在讓快退伍去???

除非罪很重..

難道不怕出事
這次玩死人,
上次不也發生過故意操死人..

操兵OK
但不可以因私人恩怨 去操人..

軍中這次發生因私人恩怨 去整死人 ,
不知道軍法會如何判?
andy2000a wrote:就是因可大可小 ..有那些長官
張友樺剛剛在臺灣顧問團說,體檢是士官蓋章的,心輔官原本不同意關,但是被施壓後同意,還有旅長也被牽著鼻子走,隱約在講是副旅長要關人的。

dohan8850 wrote:
張友樺剛剛在臺灣顧問團說,體檢是士官蓋章的,心輔官原本不同意關,但是被施壓後同意,還有旅長也被牽著鼻子走,結果就變成這樣。

反正這回搞出人命大事, 所有當初蓋了章的都要追究責任. 這就像幫人做保, 最後出事的時候保人也要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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