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美國的民主也有一段很亂的過程嗎

Aznsilvrboy wrote:
你要跟我比英文還太嫩。。。拜託請你先去學好英文再來跟我談。住美國十年顯然對你來說不夠。


算了吧你!那你的英文不就更糟糕,連簡單的句子都沒辦法理解...

另外,你最好也要加強邏輯能力...


JuneSummer0612 wrote:
我明白了
說穿了Fo...(恕刪)


這棟樓到後來好像歪了, 沒關係, 這邊說我最近觀察到的.

首先是, 年輕人在19個國家57座城市也有串聯活動, 但是支持服貿卻說, 年輕人應該要走出去, 這是一個矛盾, 因為年輕人已經出去了, 還是反啊, 所以肯定跟競爭力無關, 這個不是原因. 要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 這19個國家, 就是沒有中國, 年輕世代的很明顯就是用意識形態來選的, 他們反的不只是服貿, 也不只是中國, 最核心的是反對專制政權. 但是上一輩的多的是去大陸出差的台幹甚至開公司的台商, 這是非常嚴重的衝突. 時代已經變了, 新的世代對語言的學習能力極強, 我去過巴黎, 法蘭克福, 巴塞隆納, 東京, 新加坡, 到處都看得到台灣年輕人的身影. 我印象最深的是在新加坡, 我在小印度那邊, 走在路上遇到一個女生提著行李, 拿地圖在東看西看還向我問路, 才知道是台灣人, 要來這裡工作. 說年輕人不能吃苦是草莓族, 我完全不能認同, 我想只是台灣的薪水低到他們不想屈就罷了, 不代表他們沒有競爭力, 離開台灣, 每個都活蹦亂跳的啊.

只要這麼一想, 再加上這次遊行, 其實中國應該也認清了, 除了武力犯台之外, 沒有第二條統一的路可以走. 再過十年, 這批學運的世代很快就會成為整個社會的核心, 他們絕對有能力直接用選票把上一輩的台商台幹給否決掉. 要用經濟促統是絕無可能, 而這也是老一代所擔憂的, 因為他們害怕戰爭, 他們已經過了能夠對戰爭有承受力的年齡了. 但是年輕人, 你看, 要進立法院就進, 要闖行政院就闖. 他們敢於用意識形態選擇, 這是上一輩所不敢的, 而中國也很清楚, 即使全部讓利, 也絕無可能和平統一台灣. 要不要信, 就算服貿這次硬是過了, 中國在貨貿上也不想讓了, 因為明擺著就是要打才有結果, 何必浪費時間談判讓利呢? 接下來三十年, 台灣和中國的衝突只會更激烈, 並不會更平緩. 這大概就是我所看到的.

就跟你說的一樣, 會有政治革命的成分存在, 現在台灣還不是個現代主權國家. 只要想一下, 有任何主權國家會跟一個沒有簽停戰協議且互設大使館, 承認對方主權的政體做貿易談判嗎? 反過來可以證明台灣的憲法是有問題的, 答案就是這麼簡單.
絕對有能力直接用選票?
台灣人口結構年齡層如何?


哪個害怕戰爭?
看年輕的當兵如何就曉得了對嗎?

上一輩所不敢?
以前黨外才猛對嗎?


有任何主權國家會跟一個沒有簽停戰協議且互設大使館
承認對方主權的政體做貿易談判嗎?
當然有

反服貿戰爭就不會來嗎
台獨後跟其他國家貿易協定就簽的成嗎
若如您所說終究一戰 那就恢復徵兵備戰吧
這年代竟然有人想送下一代上戰場
其實黨外前輩,也當過民進黨主席的黃信介也說過:"有些事可以說,不能做;有些事不可以說,卻可以做。",當然人都喜歡純粹喜歡表裡如一喜歡做自己.不過世上多得是表裡不一的生物.像是枯葉蝶,枯葉蝶再怎麼像葉子,人們終究說他是自由飛翔的蝴蝶,而非死氣沉沉的枯葉,那麼枯葉蝶是不是還一定要完全洗去枯葉特徵,好讓自己被捕食?重點還是要擺在如何自由飛翔才對.
俗話說:換位子後,也換了腦袋

年輕人未來要為"五斗米折腰"之時

才會知道"養家活口"才是現下最該做的事

誰還跟你打仗、爭一口氣


台灣太多靠"體制"生存的人(不需承擔業績、生產、創造的人)

過於理想的意識形態

因此導致紛爭


能有頭髮,誰要禿頭...
有法律問題,請找律師。

講一下美國公民和投票權。

美國憲法article 1 section 8
給美國國會權力來定誰是公民(To establish an uniform Rule of Naturalization, and uniform Laws on the subject of Bankruptcies throughout the United States;)

但是投票權(誰可以投票)本來是每個洲自己決定。 剛開始是只有有土地的白人男人才能投票。 到了Andrew Jackson當總統的時候,漸漸的投票權擴張到成年的白人(1820年開始漸漸擴張有沒有土地不是問題了) 1850年時,有沒有財產或是付稅也不是問題。

請參考
Alexander Keyssar, The Right to Vote: The Contested History of Democracy in the United States (2nd ed. 2009) p 29

誰是公民是第十四條修憲(1868年)才定意的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are citizens" of the U.S. and the U.S. State where they reside (14th Amendment, 1868)

黑人是第十五條修憲才有投票權。 請住意,在這之前,每個洲可以決定黑人有沒有投票權,但是第十五條修憲強迫每洲不能自己決定了,聯邦為準

第十五條修憲 (1870)
Section 1. The right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vote shall not be denied or abridged by the United States or by any State on account of race, color, or previous condition of servitude.


聯邦決定女性投票權第十九條修憲(1920)

The right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vote shall not be denied or abridged by the United States or by any State on account of sex.

還有其他,有興趣的人自己看。

公民是公民,公民有義務和權利。 非公民也有一些權利,不過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力比公民少。
Rodis Remix wrote:
俗話說:換位子後,也...(恕刪)


........這些年輕人, 就是因為只有22K, 覺得要是打仗死了也沒差, 所以才會爭一口氣. 至於已經在國外的嘛, 我舉幾個例子, 你就懂. 我認識一個做紅酒貿易的女生, 他到法國唸跟紅酒有關的學校, 期間在酒莊實習, 畢業後就開始從小生意做起, 幾年下來也ok了. 另外有一個是準備要到倫敦念財務和會計的女生, 夏天就會過去, 現在就坐在立法院前面. 還有兩個朋友, 一個在宏都拉斯, 一個在埃及, 都是在做生意. 三十歲以下創業的多的是往中國以外的地方發展, 他們只是單純看中國不爽罷了. 話說回來, 歐盟加北美的經濟產值遠大於中國, 只要語言能力夠強, 不會沒有機會的.

我可以理解為什麼年輕人能走這條路. 他們在中國這裡沒有利益, 當然會反對服貿, 而支持TPP, 這一點也不奇怪. 台灣要是接下來二十年長期耕耘歐美, 也一樣可以擺脫對中國的經濟依賴, 沒有什麼一定只有中國的, 只有要不要去做而已. 只要看懂這點, 就知道為什麼上一輩的為什麼這麼想去中國, 因為他們的人生已經在那邊投資二十年以上了, 但是年輕人提出的方案會徹底否決掉他們的努力, 當然工總商總會跟這些年輕人拼命. 我自己也是啊, 七年前我還非常去大陸出差, 因為當時在台商的電子公司工作. 後來我是下定決心離開, 現在搞金融的, 蠻常跑歐美的. 說什麼台灣只能去中國, 這是不知道哪個笨蛋想出來的宣傳伎倆, 因為真的去試過, 就知道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所以我認為你說的為五斗米折腰, 那只是有些人不想離開東亞的藉口罷了. 你把為五斗米折腰直接跟去中國連結在一起很奇怪, 因為也可以去中國以外的地方, 不是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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