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土文化 PK 西方基督教信仰] 兇殘殺人者死 PK 廢除死刑

chunkuanwu wrote:
輕鬆一下廢死是一種理想...(恕刪)


關於治安
西方基督文明下的國家, 會比東方傳統文明的台灣好嗎?

廢死只是一種信仰, 不是理想, 更不是比較高尚
這只是西方基督文化的信仰, 台灣只有8%不到的人信這個

殺人者一定要視情況決定是否判處死刑,所以保留死刑作為一個判決的選項。
"兇殘殺人者判死"也是一種信仰, 是符合台灣本土文明習俗的信仰
,有80%的台灣人相信這個

大同社會才是理想
人人不犯法
當然沒人會被判死刑, 也不用廢死了

呵呵
您認為
鄭捷是否該判死刑呢?
這種月經文沒什麼好爭議的,殺人本來就是得死。
廢死怎麼不是理想?當人們的道德與法治精神到達一個高度時,人們懂得尊重生命與他人,自然會發生判死刑的機率便會大大降低,當然要達到100%是幾乎不可能,在這種型態下的社會,別說判死刑,連死刑都有可能廢除,這是理想中的世界,但是如果你問我有可能嗎?我會跟你說凡事皆有可能,只是因為你活在現今的社會,所以你可能無法相信或認同,我也不贊成現在廢死,因為現在的人道德低下,沒有法治觀念,沒法律來加以約束,難以維持社會安寧,再回答你問我關於鄭捷是否該判死刑,依法當然該判死刑,至於定讞後是否該執行,那是政府該處理的.
chunkuanwu wrote:
廢死怎麼不是理想?...(恕刪)


錯!若要說理想的世界,應該是沒有人會犯需要被判死刑的罪,那才不需要死刑,而不是先把死刑拿掉,再假設做了罪大惡極的事仍然可以教化。
chunkuanwu wrote:
廢死怎麼不是理想?...(恕刪)

理當應該尊重生命,
做為一個人不是應該互相尊重彼此嗎?
但一個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
為什麼要尊重他的生命呢?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imhung wrote:
錯!若要說理想的世...(恕刪)


人類的道德法治精神若到達一個層次時(譬如說50年沒有人犯過會判死刑的罪),那時的法律會不會有所修改,當然會啊,因為死刑在那時已不再被需要,這是建立在一個既有的基礎上(50年沒人犯死刑的罪),但沒人能保證以後會不會發生,在既有基礎及信賴原則下,當然會廢除死刑,即便未來再發生有人犯下死刑案件,也是會依那時的法律規範去做教化,因為那時絕大多數的人們在多年的自我管理中,相信人是可以被教化的.

chunkuanwu wrote:
人類的道德法治精神...(恕刪)


要無限上綱的話,不如說人都不會犯罪了,所有的民法和刑法都可以廢了,更何況死刑?有可能嗎?

imhung wrote:
要無限上綱的話,不...(恕刪)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任何事皆有可能,在於人類未來是如何發展與走向,我述說的你不懂我也沒辦法.

chunkuanwu wrote: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恕刪)


我是不懂為什麼有些人要為罪無可逭的人,找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開脫。

imhung wrote:
我是不懂為什麼有些...(恕刪)


如果你說的有些人包含我,請你看完我前面發的文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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