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06 wrote:司法因人設事就不對...(恕刪) 什麼是羈押,什麼是入監服刑,為什麼要上手銬?為什麼要羈押?先搞清楚再說吧?你是檢察官還是法官看過所有證據?還是只看某些網路或媒體的補腦新聞就信以為真?
BL06 wrote:司法因人設事就不對...(恕刪) 呵扁迷出現了心疼漏尿扁被關呀監獄中染病比漏尿扁嚴重的犯人所在多有為何不可以保外就醫司法因人設事當然不對為啥漏尿扁可以免關其他沒權沒勢的人就該被關到死依你的見解人權只存在有權有勢的人身上一般小民皆該死嚕扁案收賄金額比葉世文大多了判的刑卻比葉世文輕官大學問大葉世文比漏尿扁該死嚕葉世文服刑漏尿的話是否該保外就醫呢?
es_mato wrote:我覺得這判決不錯一...(恕刪) 這樣讓全世界都知道在台灣 只要有錢人 都應該跟公務員行賄以賺取 「更大」的利益 可能賺的就不只區區2億而已抓到 付2億了事 少賺點而已沒抓到 請盡量行賄 以爭取賺到更多的黑心錢如:本來成本要10億的建材黑心只用5億的建材行賄通關省下的5億成本加上賺的不知情的民眾以為是良心建材而把假貨當真貨購買的金額然後被抓到 只付2億還是省的3億加上賺取的金額怎麼好賺的生意在鬼島所有建商應該比照模仿辨理在鬼島死的是道友(受賄)不死貧道(行賄)個人認為這種案件應該要抽%數才行 2億太便宜了如:抽50%犯案人(公司)所有財產之類 才有嚇阻的效力
VICCHEN2006 wrote:公務員貪污判得很重...(恕刪) 這是一回事現在談的是為什麼會有行賄因為只要有錢 就不用坐牢這件事告訴全世界台灣的法律就是無法嚇阻賄諾這類的事件讓許多有錢人(公司)可以肆無忌憚的犯法
ryupp wrote:這是一回事現在談的...(恕刪) 這不是台灣獨有喔,很多國家也有這樣的醜聞。除非長期跟蹤監聽,或是過程有法務人員在場.....但有人還因此下台,或被收買同流合污....所以無解.....
ebola01 wrote:鄉民直呼「有錢真好」...(恕刪) 就本件判決結果而言,趙藤雄取得緩刑的特殊之處也就是在這裡:高檢署的檢察官並未同意緩刑。法院只有在最後量刑的陳述時,詢問檢察官意見,而檢察官認為不宜給予緩刑,而且希望從重量刑。在過去的實務經驗中,倘若檢察官不願意同意,被告就不容易有機會取得緩刑,法院必須至少獲得檢察官的「默示同意」,例如:「請鈞院依法處理」這樣的陳述;如果檢察官明白表示,強烈反對給予被告緩刑,則一般人鮮少有機會取得緩刑處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