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直呼「有錢真好」、「有錢緩刑 沒錢判死」。
備受矚目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林口A7、桃園八德等合宜住宅行賄弊案,一審判趙4年半,前營建署長、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收賄重判19年徒刑,但趙日前改口全部認罪,連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承認期約行賄,
高等法院今判趙藤雄2年、緩刑5年,繳國庫2億,趙涉案部份已定讞;葉被判21年,還可上訴。
合宜住宅弊案偵審以來,趙藤雄始終否認主動行賄,多次指稱自己是「被害人」,是迫於前營建署長葉世文的刁難和要索才給錢,但本月9日,趙藤雄突然遞狀聲請再開辯論,表示願意認罪,合議庭審酌後同意增訂庭訊,果然趙藤雄當庭改口全部認罪,連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都承認有期約2200行賄款一事,震驚各界。
據了解,趙藤雄、在押的葉世文都未出庭聆判,尚無法知悉他們對判決看法。
但判決結果一出,
讓許多鄉民崩潰,諷刺說道「重判兩年緩五年,沒事了沒事了」、「難怪會自首」、「捐兩億就不用關 有錢真爽」。
收錢判21年,給錢判2年???讚!!台灣司法有正義!!!
果然經典名言,「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買房...秒買秒退..........可以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