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慈庸立委提案 補教師應用真名執業

無聊的提案+1
叫徐薇就會教課,叫鄭如薇就不會上課了?
叫徐薇私德如果不好,叫鄭如薇就私德變好了?
叫徐薇就不用繳稅,叫鄭如薇就要繳稅了?
補習班是跟徐薇簽約還是跟鄭如薇簽約?如果是鄭如薇,那就算藝名叫徐薇又如何?找不到人嗎?
重點是如何加強補習班和學校的監督義務甚至於連帶責任吧!
立委只會提這種膚淺的法案,幾斤幾兩重一目了然。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為何不用實名
理由在哪

上面說了很多都覺得實名不需要
但卻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很奇怪不是嗎

為何不要實名為何不要實名?

困難點在哪?

你出門要不要戴假面具還是易容術弄一下
為何敢露真臉卻不敢用實名

在社會上都腳踏實地不作奸犯科
不心懷不軌
作對的事
實名應該是光宗耀祖的事情才對啊



不就是個人品牌的概念

例如:

本名-陳國華 教數學
補教界品牌叫做 - "國威數學" ,然後大家叫他國威老師
那是人家的個人事業品牌 (就跟徐薇一樣)


你開一家商店,政府可以規定一定要用老闆的本名開店嗎?

開美容診所的一定要用院長本人的真名開診所嗎?




要討論實名制,何必只侷限補習班?演藝人員為什麼可以有藝名?網路發言為什麼不用真名?
要討論老師可不可以兼差,何必只侷限在補習班教學?大學教授天天當主持人、來賓算不算兼差?為什麼可以上節目、拍廣告而不能兼任教學?
立委是實名沒錯,可是喬床位、押台電技術人員插隊也可以推給助理或其他人,動員不力可以罵其他在野黨,怎麼看危害都比補習班藝名老師大啊!
丹丘生 wrote:
要討論實名制,何必只侷限補習班?演藝人員為什麼可以有藝名?網路發言為什麼不用真名?...(恕刪)

一個一個來改
如果每次發現問題
就無線上綱說要就全部改
每次都牽拖一串就永遠沒辦法起步

另外
老師本來就屬於有較高操守義務之專門職業人員
網路發言有什麼專門職業性嗎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我認為部落客主、直播主
或是網路上聊天室的網友們
甚至是知名的藝人更有機會做出不當的行為來
也更有機會易名重操舊業 (如秦x,x偉之類的藝人)
所以照洪大立委的邏輯,應該更擴大實施
全面禁止所有人使用藝名,包含藝人在內
所有人一律使用真名執業、上網

tecowang8 wrote:
不就是個人品牌的概...(恕刪)


品牌是品牌,負責人還是不能用假名吧?

這個類比方式太差了...
Gugugu wrote:

一個一個來改
如果...(恕刪)

真好笑...網友霸凌把人逼死事先,還是作家自殺先?
一件一件改還輪不到補習班實名制吧?


通盤檢討就叫無限上綱,難怪某些人只會被帶風向的拎著跑,欠缺思考能力嘛!

一堆說補教師應用真名的人 也沒在01用真名

黃日重 wrote:
一堆說補教師應用真...(恕刪)


把未成年的學生交給一群用假名的「XX老師」?
學經歷隨他們亂吹
反正是假名嘛,誰也不會認出來

補教"名師"
會被稱名師代表權威
用假名沒學歷又如何?
補習班要的是"榜單"
能幫助學生當黑馬~三年在校成績不好看~甚至念私校高職~但學測放榜瞬間衝上國立
榜單好看就是好老師
含金湯匙的台大留學啥的學歷再漂亮~不見得適合當補習班老師~

我本人就是念私立科大畢業前一年拚補習考上國立中自輩理工研究所
目前工作還不錯~
真的很感謝補習班老師~
說他學歷嘛...I don't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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