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251 wrote:
律師也提出北市府的解釋函,特二宅是可以租給學生住宿


這真的是帶有政治意圖的假議題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中的住二(特),其使用本來就可以允許集合住宅
而學生宿舍這個使用區分,根本不在都市計畫中列管

所以不管教育部的認定結果如何
都是符合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的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咖啡加紅茶 wrote:
是不是侯,心裡有數啦
要硬坳,硬其實我跟老婆已經分床了也可以啊,誰知道?
跟柯P講帳都老婆在管...實際柯P有沒有介入,你知道喔?
所以你在告訴政治人物,以後做黑的,都掛老婆名字,
然後出來選舉,有問題都老婆娘家,跟老公無關...
我們選民很明理的???
我看是看顏色在選邊判吧...(恕刪)


心裡有數是可以當證據是吧
所以警察辦案法官判案都是用心裡有數是吧
你先提出侯跟這棟樓有關係的證據阿?
柯P講帳都老婆在管我相信阿
現實就一堆人都是老婆在管帳
很多人是在拚事業
只要沒有不合理的收支
本來就會由老婆全權處理
更何況這地是他老婆娘家姊妹共同持分的
誰有空會去理娘家家族的事??
你自己心裡就已先把這件事做負面思考
甚麼心裡有數想當然爾
這才是標準的看顏色選邊判
如果打這件事對選民有用
蘇的民調會輸18%?
要講違法是吧
這棟樓在當文大宿舍前本來就是在出租的
退一萬步講這件事假定有違法
頂多就罰錢解約
這棟樓還是可以繼續做出租的使用
請問這是多嚴重的事??
侯的娘家自己租給學生跟讓租給文大當學生宿舍本質上就是一樣的事
讓文大來管理反而更安全有效率
而且也通過北市每兩年的各種安檢
結果為了選舉把這種雞毛蒜皮的鳥事來大做文章
故意用甚麼集合住宅學生宿舍才混淆視聽
選民會在乎是集合住宅還是宿舍?學生會在乎是集合住宅還是宿舍?



boooa wrote:
心裡有數是可以當證據...(恕刪)


冷靜別因為少數人的刻意操弄,而造成心情的不愉快,人民眼睛是雪亮的。
lordkon wrote:
錯的是文大不該去租這...(恕刪)


文大還有那塊地可以蓋學生宿舍?
咖啡加紅茶 wrote:
那你以為拿其他圖來講就沒違法喔
台北市都發局都認定該建物使用不合規定,將集合式住宅違規做學生宿舍
...(恕刪)


台北市都發局何時認定該建物使用不合規定?
散播謠言是有法律責任的。
咖啡加紅茶 wrote:
.所以重點是不是有違法呢?..(恕刪)


用民進黨的觀點,當然是違法。

什麼?沒違現在的法?那就修法
什麼?修不過,老百姓反對?那就成立個推廣工作小組(像廢除死刑)
什麼?法不朔既往?那就用轉型正義,年改方案

JasonQ wrote:
文大還有那塊地可以...(恕刪)


文大有沒有地須要問我嗎

拆舊蓋新的也是辦法
有本事招一堆學生.沒有本事找地蓋宿舍


40年前我就住過文大週邊了,多少年的260總站


文大就是官官相互下的產物
文大向侯的老婆租房子
然後文大租給學生
文大是二房東
有沒有違法關大房東何事?

lordkon wrote:
文大有沒有地須要問我...(恕刪)


"看文大蓋一堆新大樓
卻不蓋新宿舍
又不是沒有地可蓋"

先喊對方有地不蓋宿舍,再說文大有沒有地自己知道...

文大有大莊,大倫,大雅等學生宿舍在校園內,怎麼會沒有蓋學生宿舍?

四十年前空地多,四十年後早就蓋滿囉~

要說官官相護,哪間國立大學沒有比私立大學還多補助?

人家當年拿出老本辦學,一直到20年前大恩館蓋好了卻還欠廠商2億,逐年攤還工程款...

現在沒地了,校方出面承租既有的住宅作為擴充宿舍也不行喔?
lordkon wrote:
錯的是文大不該去租...(恕刪)
錯的是侯不該去選新北市吧!
扯來扯去就是往他身上靠就是了

JasonQ wrote:
'看文大蓋一堆新大...(恕刪)
四十年前.....
一堆私校蓋了校舍還招不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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