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看唄~又一個 請問...(恕刪) 我文中內並無指出對錯!! 只有針對...單純就是長官想搞他而已..不然一般7成以上..長官都會出面幫部屬緩頰的...嗆聲? 其實你也說的太過了就像記者的言論一個樣...人家當事者都說這不是嗆聲了!你只是想知道 "對和錯" :規定和不符規定" 這樣的答案罷了....
懂的人就知道 這擺明就是上級or其他人要雕他而已是說他也穿著消防LOGO衣服跟工作褲去救人雖並非為備勤制服 但又不是穿吊嘎藍白拖會讓人認不出是否為救護或消防隊員阿就會有人愛酸說 這就是規定阿規則阿規範阿 啪啦啪啦的不然就是我當了什麼什麼還十幾二十年喔 阿我都潔身自愛阿怎麼樣的摁 可能希望大家跟他說 喔~好棒喔!(拍手)
三腳阿喵 wrote:"備勤"是要留守在消防隊裡,而非穿著便服趴趴走吧?就算運動健身,也只能在消防隊周遭繞圈子,以防人手不足時,卻找不到人. 你在講什麼?蔡曜任小隊長當時人是在局裡,是知道有人溺水,而其它同仁在換裝,他知道後就找沒換裝的同仁趕去教人。你看不懂的話,可以去蔡曜任小隊長看他的PO文,文裡有寫。不要亂講OK。
幸福很簡單 wrote:你這樣講就不對了!...(恕刪) 這我說過我不懂消防隊的著裝規定,我在意的是有功勞就能不守規定?民粹獵巫就能改變政府執法態度?這句話你再看一遍,是你自己引的文章一名不願具名的消防隊員就說,「值勤穿制服和救人並不衝突,為什麼其他島可以,望安不行?萬一落跑在外摸魚呢?」
傲笑憐 wrote:原本人家也只是說他不符規定這位小隊長長官自己好大的官威說:請便!換個位置想想如何?你是經理,你職員這樣嗆你~...(恕刪) 這種長官多的是啦下屬就是給我頭低低聽命令就對了,LP給我捧好沒有用敬語就叫嗆長官,回個嘴玻璃心就碎一地那小隊長自己也講了,他是不開心,要處分就請自便那長官也沒示弱啊,要從嚴議處不是(長官應該是想要聽到他低聲求情吧,沒想到遇到一個脖子硬的...)看來您應該也是官階不小退下來的很了官場這套應對進退...
這是小隊長對於沒穿制服的說詞:常被吐槽與乞丐無異的軍方,至少小兵還有2,3件軍服可供日常換洗.沒道理,消防隊會慘到沒制服可換,這年代了還連自動洗衣機/烘衣機都沒有...而且消防隊他們作些雜務時也會脫上衣,運動時換運動服...諸如此類,並沒強迫整天衣著整齊.但上班時間穿便服,這就離譜了.這次是溺水,穿便服或許不礙事,下次遇到火災,穿個化纖衣物一碰就著火怎辦?
再看看下面的留言,有一篇好像是本人澄清到底有沒有穿制服?小隊長自己不知道嗎?之前,他自己承認說:我知道我違反服儀規定現在又大聲的說:我有穿備勤服!到底有沒有違反規定,小隊長自己都不清楚?還是小隊長根本不把規定放眼裡?放心上?
傲笑憐 wrote:有功勞就能不守規定?民粹獵巫就能改變政府執法態度?...(恕刪) 是你自己一直要硬凹成有功勞就能不守規定人家都說要處分就請便了,他也講了,沒什麼自請處分的,拍偶像劇啊(那長官自己很帥氣以為講自請處分好像很PRO)服儀不符就是違規,要處分就簽送,他也講了後果他自負是一些人就要把他凹成,拿功勞來凹服儀不整還說什麼救人本來就是他的工作...這樣看來,那些醫生護士被打被揍的還真的不意外,反正這些都是他們的工作而已,裝什麼高尚
怎還有人在拿內政部的服裝規定說阿?消防署中央法規命令中,就服裝的規定最笑話,被各地消防局無視程度最高的法規。更別說消防署舉辦的頒獎典禮,也沒有人按照消防署的服儀法規命令之服裝出席。你是軍人哦!那你可以拿你的標準去審視警察這種中央地方一條鞭的,至於你要審視消防這種消防署被各地消防局架空的天下共主,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