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S00313 wrote:
依法判決, 有錯 (恕刪)
是依法判決還是自由心證?
法規上寫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就算當下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
法規也只有寫不罰,哪裡有寫無罪?
我也看了很多棟樓的說法了
這案件難道不用看前因後果?
該病患不是一直都無法辨識行為違法
不知道自己發病可能會有違法行為嗎?
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病嗎?
知道自己有病,怎麼不好好服藥?
藍字部分是刑法第 19 條第三項
法官怎不參考這一項
跟第一項隔兩行而已,看不到嗎?
法官有沒有詢問是否故意不吃藥?
有詢問會不參考?
你跟我說法官依法判決
那怎麼漏掉這一項?
軍師聯盟 wrote:
是依法判決還是自由心證?
法規上寫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就算當下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
法規也只有寫不罰,哪裡有寫無罪?
我也看了很多棟樓的說法了
這案件難道不用看前因後果?
該病患不是一直都無法辨識行為違法
不知道自己發病可能會有違法行為嗎?
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病嗎?
知道自己有病,怎麼不好好服藥?
藍字部分是刑法第 19 條第三項
法官怎不參考這一項
跟第一項隔兩行而已,看不到嗎?
法官有沒有詢問是否故意不吃藥?
有詢問會不參考?
你跟我說法官依法判決
那怎麼漏掉這一項?
十個人有十種看法
請問, 如果你是法官, 你要怎麼判才能滿足這十個人的要求 ?
ps. 你怎麼知道法官沒想過這一項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