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百萬裝修「營登下不來」 內湖寵物店老闆疑不堪壓力陳屍店內

等等, 二樓陽台下沉........

一樓是租的, 修繕不是應當房東要負責, 除非是一樓裝潢搞壞的才要賠吧!!

如果一樓裝潢順便幫忙補強, 那確實是他付的!!
ik0306 wrote:
等等, 二樓陽台下沉...(恕刪)


我不太相信所謂的二樓陽台下沉

因為這種老舊公寓如果陽台出現下沉狀況,代表結構出問題。

至少陽台下的空間有很大風險....

你如果是租客,你會付錢租下來?
你一定是瘋了
如果很便宜,可能會,然後自己出錢修
jiahsien
一樓外牆全打掉,不會影響結構嗎XD 我蠻納悶的
留級的米蟲 wrote:
寵物店說錢是他們付的
二樓說錢是自己付的
網友們別急著站隊
等證據出來再說


屋主及施工方的聲明,應該是二樓自己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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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報導指出,屋主強調家中確實有漏水問題作防水工程,但花費全是自己花11.5萬請人從5樓吊掛,對側牆、後陽台有裂的地方作填補,而1樓工程是針對浴室天花板作填補,2個工程有所不同,且自己從未答應協商與討論過,直言全都是1樓自己決定的,也向死者家屬喊話「你敢不敢發誓?我敢發誓,因為我沒做!」批評不應如此毀壞她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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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今(27)日下午發出道歉文,並解釋「當初是二樓屋主找他估價施作,錢也是二樓屋主出的,所以當二樓屋主傳影片給他們後,就有請他幫忙證明和說明。」

施工方坦言,「一樓的問題在我施作期間根本不了解,我也是聽二樓屋主說她們也不敢回家,才幫她們母女倆發聲明說明二樓外牆防水工程確實是我施作,另外二樓與一樓的糾紛我確實是也不知道,對不起是我思慮不週。」

施工方最後也再度道歉,「希望二樓屋主能自己出面說明解釋清楚事情緣由,對不起造成大家不高興,一樓發生憾事我也非常自責,應該當初如果是幫忙居中協調看看才對,非常抱歉」。
Snoopy
JasonQ你自己去找資料。
JasonQ
Snoopy 我找不到一樓租客明確的指出漏水修繕的位置,你知道在哪裏?
這新聞完整呈現了台灣社會濫情又理盲的狀況
像極了某日本人說的集體X智化
連法官判案都會先聽兩造說法
多數台灣人卻只看記者寫的單方說詞就激動不己


在水落石出之前, 我不發表任何意見
一樓會花4百萬裝修,二樓應該當初確實有口頭答應。只能說一樓店家太嫩沒想到這種事。

台灣惡劣房東很多,我公司就有遇過類似狀況,工廠都裝潢生產一陣子了,房東突然說要賣房。其實他就是看你錢都投下去,就覺得很好勒索,本來房東意思是要我們買他的房,細查發現有些地方是違規的,加上不爽他這樣惡搞沒答應,搬走了。
Angel9999
感覺不是這樣,那個2樓住戶也太可憐了。
Kevin567
說的好像妳有聽到二樓有口頭答應似的。
我為什麼覺得二樓屋主惡劣:
1.當初如果不同意一樓老闆開業,為何不阻止他裝潢?
2.二樓屋主有沒有以修繕陽台為條件,來做為同意開業的籌碼?
3.二樓屋主為什麼一段時間搞消失,避不見面,行為不可疑嗎?
4.可不可以請二樓屋主說說不同意的理由,為什麼其他鄰居都能同意?
jiahsien
其實你說的2,2樓有說過了,從頭到尾沒有人進去屋內,那1F要修繕陽台個屁?[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mdtom
1. 你要裝潢你家的事2. 到現在沒有人拿出證據,一翻兩瞪眼的事情為什麼一樓不公開?3. 女兒都在二樓,只是老父母實際權力人不住在那邊4. 為什麼其他鄰居同意我就要同意?房子你買給我的嗎?
twsnake2010 wrote:
為什麼一定要開在住家下面,是沒別的商業區或工業區能開?!

寵物相關店其實就是要開在住宅區,因為商業區或工業區多半不能養寵物,所以生意會差很多。

以前我同事說她老公在台北市中心開獸醫院,生意少到想自殺;後來搬到外圍周邊住宅區,生意好很多。
radar123491 wrote:
我為什麼覺得二樓屋主惡劣:
1.當初如果不同意一樓老闆開業,為何不阻止他裝潢?
2.二樓屋主有沒有以修繕陽台為條件,來做為同意開業的籌碼?
3.二樓屋主為什麼一段時間搞消失,避不見面,行為不可疑嗎?
4.可不可以請二樓屋主說說不同意的理由,為什麼其他鄰居都能同意?


真是可笑,
(1)2F爲何要阻止1F裝潢?又不是他的房子。
(2)從各方報導來看,是沒有這個對價要求。
(3)有嗎?都說不同意了,不談不可以嗎?
(4)不同意的理由不是説的很清楚了嗎? 別人同意,我就要同意嗎?
radar123491 wrote:
我為什麼覺得二樓屋主...(恕刪)


1. 你第一個問題就把一樓租客應該承擔的責任推諉給二樓屋主負責

2. 二樓屋主已經多次對外聲明,根本從頭到尾都沒有答應要簽署同意書

3. 二樓屋主拿出工班證明,證明施工費用由二樓支付

4. 二樓有拒絕提供同意書的自由,這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釋

倒是一樓租客突然跑來一樓裝潢後,要進行本來就屬於嫌惡產業的寵物旅宿業,卻沒有在二樓屋主同意下就逕行裝潢

5. 二樓屋主與二樓工班的發言都證實了,過去一樓在沒有取得同意書的情況下,騷擾並利用輿論單向資訊的訊息差異,造成二樓屋主的困擾

甚至於請里長出面協調,希望二樓住戶提供同意書

這種行為,根強買強賣有啥不同?

我之所以關注這件事,就是因為網路上一面倒的斥責二樓,卻忽視一樓租客應該承擔的責任

就算二樓屋主拿出了佐證的人、付款證明,卻還是有人不相信證據,卻堅持站在一樓片面之詞後方力挺....

依照目前看到的資料

我覺得一樓太多避重就輕的言論

至少,到目前為主,都在訴諸悲情與輿論壓力,卻沒有拿出照道理說很容易拿出的佐證資料去反擊二樓的證據(比方說一樓施工過程與明細)
JasonQ
radar123491你為啥不讓一樓租客去你家? 你為啥不拿400萬支援可憐的當事人? 你不知道一條命沒有了?
sindykao329
radar123491 2樓有不同意的權力,別人無權強迫他同意~ 不然我要你把名下財產全部過戶給我,你不同意,我就自殺然後留遺書說是你逼的,這樣可以嗎?
Lisa_Hsu wrote:
寵物相關店其實就是要...(恕刪)


這是操作上的手法問題

住宅區可以是接送點,實際寵物旅館則是在臨近的工業或是商業區

就好比,連鎖乾洗店,中央廠房都在工業區,住宅區的店面只是收送的中途轉運據點

不應該為了自己的需求而堅決影響其他人的權利
nungchao
radar123491 一條人命沒了?看只看到是一樓老闆不珍惜自己而已...,真的走投無路自殺?可寵物店還是可以賣寵物用品營業,只是不能寵物住宿&洗澡服務
nungchao
@radar123491 事前不搞定同意書,就直接灑錢裝潢,這是一個社會人會做的?今天倒楣的是二樓,如果今天因為某些地段,根本不給營業執照,就來怪政府? 我是真看不懂寵物店老闆做事方式,然後又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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