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族纜車摔濺血 母子求償40萬


hwsbetty wrote:
這個人和遠雄的海豚事...(恕刪)


挖出這篇了

以後要小心一點

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要開三聯單了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重點是以那母親得理不饒人的性格一定會把所有的網友都告到脫褲,別以為在01上發表個道歉啓事就沒事了...

z0930355 wrote:
挖出這篇了

以後要...(恕刪)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我上次形容我同事頭有點禿禿的

會不會被告??

aliputa99 wrote:
重點是以那母親得理不...(恕刪)


鬧這麼大..反而讓網友會注意到這則新聞...

告來告去..對於事主不一定有好處...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說實話,在服務業打滾這麼多年....
現在這個社會的消費者真的什麼都有,花錢並不代表就是大爺。
我只能說「服務的品質取決於客人的素質」
尤其是當我工作時面對一些荒謬行徑的客人,真的是不以為然
能告不表示能告贏,
能告贏不表示能得到真正的賠償,也不表示能回復名譽,
如果大家心中都認定「罵得沒錯」了,告贏又有何意義?

至於能不能罵人,要看所評論之事是否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而罵人的內容是否屬於公評的合理範圍。
一般來說,對事不對人,避免人身攻擊就對了。
「厚臉皮」還有機會辯解說是對該事件中事主行為的評論,
「白癡」就完全是人身攻擊,連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法官不太可能會判那兩位網友贏,否則豈不成了「法院認證的厚臉皮與白癡」

kevin100727 wrote: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無言
...(恕刪)


另一位就算了,這位沒頭沒尾、沒指名道姓或暗示,怎麼知道他是在罵那位母親,還是九族,亦或是回文的人,這位先生妥協的太早了,雖然我覺得網路發言的確是要注意用語,但這樣也能吃上官司實在太冤了!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台灣太多付錢就是大爺的消費者

這標語應該很快就會在台灣的商店出現


二位網友應該是先被通知如果不主動道歉就要被告

被告不管有沒有罪都要上法

應該是想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跑法院

網路發言還是要小心

雖然不見得是被告就是錯的

但總是要避免小心招來被告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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