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告不表示能告贏,能告贏不表示能得到真正的賠償,也不表示能回復名譽,如果大家心中都認定「罵得沒錯」了,告贏又有何意義?至於能不能罵人,要看所評論之事是否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罵人的內容是否屬於公評的合理範圍。一般來說,對事不對人,避免人身攻擊就對了。「厚臉皮」還有機會辯解說是對該事件中事主行為的評論,「白癡」就完全是人身攻擊,連辯解的機會都沒有。法官不太可能會判那兩位網友贏,否則豈不成了「法院認證的厚臉皮與白癡」
kevin100727 wrote: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無言...(恕刪) 另一位就算了,這位沒頭沒尾、沒指名道姓或暗示,怎麼知道他是在罵那位母親,還是九族,亦或是回文的人,這位先生妥協的太早了,雖然我覺得網路發言的確是要注意用語,但這樣也能吃上官司實在太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