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訊圖表】大埔事件-你家土地值8萬,政府卻用4.3萬跟你買,不接受還被罵貪婪,你會爽嗎?

抗爭,不為了利益,難道是個人興趣或為了身體健康的嗎?

人民跟政府(官員)都一樣啦,標準上下交征利!
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wrote:
真要有心麻煩列舉出土徵法的惡與改進商議之道,
那我絕對大讚於你。
而不是淪為打手沒自己的節奏步伐,出拳也使錯力。


版主應該不知道何為土地徵收條例,法條的善惡根本就無從了解,討論不下去,不再回應了。
人好相處卻機掰 wrote:
我的文章一直被人檢舉
所以一直被刪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被刪,明明就沒有惡意攻擊
........
不過我做的圖表在fb已經被轉貼3300次了


原來是一直被刪,我也看的相當辛苦。
被刪的原因大概是因為你的邏輯相較他人迥異。

圖表被轉載3300次的意義何在?讓您特地闡明。

狀況1:我今天好倒楣出門踩到狗屎,花10萬買威利彩全摃辜。
甲、乙、丙和丁和其他100萬人覺得你的發表真讚 轉載 回應

代表這些人都是看衰我笑我活該?
轉給別人看是要大家一起笑話我?

狀況2:今天非國定假日我還是扶老太太過馬路呢!
甲、乙、丙和丁和其他100萬人覺得你的發表真讚 轉載 回應

代表這些人認同我覺得我真善良?
轉給別人看是要讓全天下知曉好頒我十大傑出青年?

拜託別搞笑了,
看過不等於認同;點讚不等於支持;
轉載就只是不知道今天要發什麼言。
g83mi wrote:
版主應該不知道何為土地徵收條例,法條的善惡根本就無從了解,討論不下去,不再回應了。

原來如此,看來在下對牛彈琴了。
還以為可以將開版的導回正途。
現在想想台灣高鐵能蓋完真的是"台灣奇蹟". 以後可能再也不會出現這種大型工程了.

g83mi wrote:
版主應該不知道何為土...(恕刪)


土地徵收條例為何是惡法?網友整理摘要:

1. 政府想徵收就可以徵收,多少政府說的算。

2. 人民對於土地徵收無陳情、諮商管道。國家要你的的菜園,你沒第二句話"不"。

3. 被徵收者,必須符合:居住事實1年以上,切須符合中低收入戶,才有相關的安置計畫。言下之意,不巧你非中低收入戶,一個月賺兩三萬,但政府要你滾,你就得滾,當遊民政府也不會管你,因為"依法行政"

4. 為了養地圖利,企業可假政府之手可以任意徵收農作用地,嚴重破壞農業自給比例的平衡。

5. 對公益性與必要性的規定模糊,政府覺得重要且必要就得以徵收,有如大老爺挑小妾。且亦已違反大法官釋憲:法規須詳盡、不厭其詳。

6. 徵收下限40%,且無限定徵收地地上權使用, 使政府可能以此漏洞斂財於民,以及因下限過低,使徵收誘因無法被有效的制衡。
人家不想拆...不要拆不就得了

幹什麼還一直魯小小硬要拆


那不就給人一種"獻金"已收..不拆就會有誠信問題嗎

到時候怎麼死的都不曉得

figo1958 wrote:
人家不想拆...不要...(恕刪)


請問證據?
很期待看到有獻金的證據,這樣可以支持那些抗議的學生。
foxpeter wrote:
很期待看到有獻金的證據,...(恕刪)


先提出硬要強徵農地的公益在哪裡吧...

挺劉派被問到此要不就是裝死,
要不就是大家都抗爭,以後高鐵什麼的都不用蓋了...云云。
JJ輝 wrote:
土地徵收條例為何是惡法?網友整理摘要:


看到你的第一句,就知道你並沒有去看條文,短短63條,google查詢立即可得的東西都不看,拋出一句"網友整理摘要"就要說服我們?這表示這些東西並不是你個人的想法,我們要的討論是明白肯定的東西,不是我覺得...我猜...我以為...這樣的臆測性的東西,這樣如何討論?

給你該法條網址,63條而已,機近白話文,請真的看完再來討論,感恩。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58

rexjian wrote:
先提出硬要強徵農地的...(恕刪)
現在的竹科.南科.高科都是強徵農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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