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T wrote:
第 41 條 直轄...(恕刪)
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進出貨及流向流程不做好管理,連管理法規都沒訂,
靠抽檢已是不太及格的伐兵,
靠檢調破案就是攻城了,
這不是好方法。
TET wrote:
原來說是工業廢油
現在說是飼料油
兩者差很多唉
owlowlowl0212 wrote:
設一個煉油廠要多大的...(恕刪)
TET wrote:
政府單位基於人力、物力及時間本來就是作抽驗的工作
這本身就有嚇阻的作用
公司內部要如何進出貨及流向流程管理是自已公司的事吧,政府不能越俎代庖...
muto999 wrote:
也許他的油就是這個品項 , 要是換成其他品項 , 是不是又變成 "逃漏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