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Eason wrote:首先…勿發表政治言論...(恕刪) 若以病患的立場來探討, 我是認為應該要訂立明確的遊戲規則 --> 一律以腦死判定為準是先定義清楚, 才不會造成捐贈卡簽署的同時, 還要擔心是否會因為有人等著要身上的器官, 而"被"放棄急救...
JasonQ wrote:若以病患的立場來探討, 我是認為應該要訂立明確的遊戲規則 --> 一律以腦死判定為準是先定義清楚, 才不會造成捐贈卡簽署的同時, 還要擔心是否會因為有人等著要身上的器官, 而"被"放棄急救... 我自已在找資料時,發現「無心跳者死亡捐贈和移植」是最難判定。國外雖然已有執行,但是國內似乎仍在研究如何才能達到讓人心服,又能不影響器官良好。就是因為心跳何時才算停止?是家屬的待救心情、檢察官的法律認定、醫師的醫療專業,三方難以一致判定。不過國外醫院面對「無心跳者死亡捐贈和移植」也不多。畢竟大家都是人,家屬都希望能到最後一刻,不會先簽同意書。所以器官的主要來源是被宣布「腦死」的患者。只是真正捐出器官者不到一半。
pochytw wrote:一場選舉 會害多少等不到器官的人家破人亡 真正的問題就是排隊等待現在到底是誰決定排隊順序要如何才可以插隊亦或者安排到國外這些都是很大的利益有多少醫生是用良心而非金錢來衡量病人的權利我有簽器官捐贈卡如果真有那一天我希望我身上可用的器官可以幫助真正需要的人而不是變成某些人的煉財來源
stillwater wrote:我有簽器官捐贈卡如果真有那一天我希望我身上可用的器官可以幫助真正需要的人而不是變成某些人的煉財來源...(恕刪) 不知之後會不會是(假設)本來你有機會救活(沒腦死或疑似腦死、本需多點證據來判斷),因為和有錢或有勢又剛好"配對"成的人或其子女需要,那就委曲你的心臟、其它重要器官、當然生命也沒了。不知事實的閣下家人還傻傻對外界說,你雖然往生,但捐出的器官讓很多人重獲新生,真令人欣慰。
kuoyuan1 wrote:是嗎?你代表醫界? 我只知道整個醫界...(恕刪) 嗯,連情況描述都2266我想就算舉出例證你也不會認同那你還是自己去股溝吧如果真如你所說毫無疑義那我們現在是在討論珍珠奶茶好不好喝嗎?這是人命關天的事,不是政治選邊站請恕我不再隨你起舞了
紙花人 wrote:因為和有錢或有勢又剛好"配對"成的人或其子女需要,那就委曲你的心臟、其它重要器官、當然生命也沒了。 配隊是一定有的只是誰排在第一順位聽到過的通常會有一定價位有想過與其讓醫師賣不如讓我老婆跟小孩開標來賣亦或者讓家屬決定要捐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