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割喉案,犯嫌估計不用死了,台灣法律讚啦!!!

jettyang wrote:
你在胡言亂語什麼?...(恕刪)


我沒胡言亂語


你的問題在於你已經預設立場

關一天不可怕


我還看到FB有人說要導入鞭刑


....

因為你和說導入鞭刑的想法是:

自己覺得鞭刑(死刑)可怕 導入就可以嚇阻



我的說法是:

不管是什麼 讓人覺得可怕就可以嚇阻

你只要讓人覺的罰則可怕 不管你的罰則是什麼~~










paratrooper862 wrote:
我的說法是:

不管是什麼 讓人覺得可怕就可以嚇阻

你只要讓人覺的罰則可怕 不管你的罰則是什麼~~.(恕刪)


很好

所以對於覺得死刑可怕的人,當然要用死刑
LLACAS wrote:
唉呦,妳沒梗了嗎?...(恕刪)


唉呦,看來您確實沒梗了嗎??
所以只能說人複製貼上了,這樣也確實很無聊
畢竟這搞笑大樓不只是歪了也快沉了,難怪這臉打到你都快笑不出來了

唉,一天只回一次,結果只有這樣的能耐,明天該不會這棟搞笑大樓就失去蹤影了吧
louar wrote:
唉呦,看來您確實沒...(恕刪)

打臉?? 看來貴樣有輕度妄想症喔,如果有幻聽的話要早點就醫唷

還是只能上網"腦補"自己打臉獲取一些存在感??

而且你還會記仇唷....我猜你一定是個娘們對吧!!

LLACAS wrote:
打臉?? 看來貴樣...(恕刪)



看來貴樣終於不甘被打臉,忍不住開始人身攻擊了
不過同樣的話送給貴樣,望貴樣早點結束妄想,停止腦補,否則就要早點看醫生喔,否則老是這樣自我安慰,說其他人記仇或是娘們
只是讓自己看起來更加不堪而已

看來這搞笑大樓也沒得玩了,因為樓主戰力實在太弱
到最後只剩下被大家打臉,刷存在感的功能
不過不是我在說,貴樣還真是愛記仇呀

louar wrote:
判無期徒刑,5年可...(恕刪)


這個案子很可能不會被判無期徒刑,

如果碰上大選特赦減刑或是表現良好,

的確有可能不到十年就出來,

之前就有一個類似的判例:

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的陳男,在2003年間,殺害就讀國小的劉姓姊妹,

儘管手段凶殘,卻因被認定自首、患有思覺失調症,

獲輕判12年,經2次減刑,服刑6年多就出獄。

這位殺人犯在2010年10月刊登「誠徵檳榔門市」求才廣告,持預先備妥的木棒,將應徵的林女打死。




更一審審理後認為,陳視人命如草芥、手段凶殘、惡性重大,且因台大鑑定時被突破其心防,才供出先前宣稱受「心魔」控制而殺人的說法是瞎掰,難認有悔改之意。

但合議庭指出,醫院鑑定雖認為陳再犯機率高,不過若能接受積極輔導治療,包括藥物及輔導,或許還有教化可能;而國內目前雖無監獄附設精神病院之類的教化措施,但不能因此認定陳無法矯正,國家應盡速建置此類必要措施。

合議庭強調,日後矯正機構也須嚴慎考核陳的假釋案,在確認他可回歸社會之前,令其終身監禁與社會隔離,這樣就可達成社會防衛目的,沒有處以極刑的必要,

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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