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無法上國道,林昶佐痛批:行政怠惰


suhmeihsu wrote:
上不上我是沒什麼意見

只不過反方老是用這個理由來反對,我就覺得很莫名其妙了

不管大重上不上國道,肇事責任本來就需要依法規與路權來判定

只要大重不上國道,反方就繼續容忍不合理的判決?





嚴格說起來,我不是反方,但我只是想要能夠保障我的權益

你確定台灣的肇事責任是依法規與路權來判定?

我們是住在同一個台灣嗎?

哺啾哺啾 wrote:
只要取消'應注意而...(恕刪)

這問題現在就存在了
快去推動取消
但別忘了後面有能注意三個字
偉柏 wrote:
嚴格說起來,我不是...(恕刪)

他的意思是這問題現在就存在
為什麼一直沒有改善
要等到二輪要上路反而拿來當反對的理由(後盾?
seatree wrote:
這個政府的腦袋有問題...(恕刪)

立委直接修法,降低重機的稅金,所有問題都解決了,以後連快速道路都看不到重機。

wipc wrote:
這問題現在就存在了...(恕刪)


能不能注意只有當事人知道
這種法條根本就只是看判的人高興
他覺得可以就可以
有人反應快
有人反應慢
不是每個智商都157

wipc wrote:

他的意思是這問題現在就存在
為什麼一直沒有改善
要等到二輪要上路反而拿來當反對的理由(後盾?



就是如果按照現行至執法方式,只有出了車禍幾乎大家都有肇責,沒有真正的按照路權的方式裁罰

平面道路就算,不是我錯但要凹我出個錢就算了

高速公路一出事可是會要命的,那可就不只出錢了,還要背個過失致死罪,你願意嗎?

真的有心要推動重機上高速公路,我個人覺得你們更應該要先去影響立委或是法官

推動跟國外一樣,完全依路權裁罰的標準,鄉愿的應注意而位注意真的可以取消了

哺啾哺啾 wrote:
能不能注意只有當事...(恕刪)

其實我覺得是事後科學鑑定不夠嚴謹的問題
偉柏 wrote:
就是如果按照現行至...(恕刪)

現在就有可能發生了
為什麼要靠二輪去推動咧
難道現在就願意?
我只擔心~重機~車縫來車縫去的

把我的後照鏡撞壞,或是噴了

沒有行車記錄器,他又靈巧的要命,跑掉我找誰討?

馬路上塞車還抓得到人,高速公路可沒辦法

名人名句都是唬爛您的

wipc wrote:
現在就有可能發生了
為什麼要靠二輪去推動咧
難道現在就願意?



如果真的可以改善,你們想要上國道的阻力不是會更小

是你們想要爭取上國道,當然多出點力也是人之常情嘛

而且既然都找上立委了,直接向他反應不是也會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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