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薪资20多年冻涨的原因分析及台湾GDP注水分析!


肥肥魔 wrote:
敝人回文時已說明並...(恕刪)


的确,大陆地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实在是别扭
法律规定的基本免税额和累进税率都是按照年度
但是附加的免税额度却是按照月度计算
所以计算起来十分的奇怪

另外这是大陆薪资收入的计算方法

如果正职以外兼职打工,或者书画等艺术品创作,等等是算作劳动报酬,税率非常之高。

我对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没有了解。你可以详细比较一下。我觉得台湾的受薪阶级的负担会重一些。

emerson76 wrote:
我的重點是只有6,369...(恕刪)


你问对人了
我给你解释一下
中国人口中按照官方说法
9亿农业人口,其中又有一亿农民工,也就是进城务工人员
在大陆农业收入是不纳税的,而且种地是有补贴的。
所以不存在农民交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当然除非农民自己经营公司。
另外,个人所得税以前都是个人自主申报,或者企业代扣。从来没有建立起完整准确全覆盖的个人税务信息体系。国家也不以个人所得税为税收的主项。几年前我们单位的奖金都没扣过税,只是基本薪资扣缴过。
从今年开始国家在个税方面开始严格统计,应该是向先进国家的个税制度学习了。

一句话 以前国家对个税的征缴并不是重点。投入同样的人力,收入只是营业税的零头的零头。现在开始正规了,所以出现了去年底演艺人员的一波补税潮。

emerson76 wrote:
我的重點是只有6,369...(恕刪)


另外请教一下
我一直有个疑问,台湾人常说的人均所得是指什么?
是指个人可支配收入吗?
你说的大陆人均所得8千美金是不对的。那是gdp
还有好多台湾名嘴说台湾个人所得两万多美金!
我就觉得很奇怪,人均所得两万美金,六十万台币,一家三口的话也就接近100万?
在大陆地区 我们是这么算的,我个人和老婆年收入三十万左右。还有一个女儿在上学。在计算人均收入的时候是30/3=10万。

我一直认为 台湾人混淆了人均GDP和个人所得。
你生产了100美金的产品或者提供了100美金的服务并不会得到100美金的收入。还要扣处除成本和固定项目投资。
所以经常听到有人说个人所得两万美金,我觉得简直太荒谬。

emerson76 wrote:
我的重點是只有6,369...(恕刪)


減稅的後續效應要等看中華人民共和國2019財務結算報告書才能明確...... 明年了.....

各國政府因政策不同其財政收入分項比重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約佔財政收入 8 %, 應該不是大問題. 而民眾減稅後而增加消費所產生的增值稅(佔比 32.5%) 再加上企業所得稅(佔比 21%) 才是大頭 , 加上貨幣循環效應, 以經濟學理論有可能總體財政收入不降反增.....當然需要時間驗證. (這點看2017年未美國稅改就可得知一二, 短期間是無法判定).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

肥肥魔 wrote:
減稅的後續效應要等...(恕刪)


我在67#的问题能否解惑,我确实看不懂
bluefeather17 wrote: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实在是别扭(恕刪)


這就想起當年的笑話, 稅單的複雜度是為了讓會計師有飯吃. 此外就是讓繳稅者只記得陷入填單痛苦, 而忘記繳稅金的痛苦,

bluefeather17 wrote:
台湾人常说的人均所得是指什么(恕刪)


通常會有後綴詞, 以明確所指事項, 如 : 人均 GDP 或 人均可支配所得. 而 GDP >>>> 可支配所得.

一般沒有後綴詞, 請把它想成是 GDP...... 雖然敝人都會再反問對方所指何物.... 我痛恨那群混亂的經濟學家.

看一下2017的雙方官方數據 :

中華民國人均 GDP NT 742,976 元. 人均可支配所得 NT 331,903 元. 比例約為 44.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均 GDP RMB 59,660 元. 人均可支配所得 RMB 25,974. 比例約為 43.5 %.

不同統計機構一個先統計平均家庭可支配所得再轉換為人均可支配所得, 一個直接統計人均可支配所得, 而兩者佔比是相近, 應作何種結論 ?? 都對/都錯/對方一定錯/我方一定對. 再找個時間查一下相鄰國家佔比.

說到兩者人均可支配所得相差不到 7,000 美元, 好像比人均 GDP 相差 15,510 美元能接受多了. 可是比率還是一樣呀. (數據相同解讀不同).

府上年收RMB 30萬 約NT 1,410,000 稅後應介於台灣家庭可支配所得的中高所得組 1,191,537 高所得組 2,052,850. 之間
台灣的家庭可支配所得與分佈可以看一下 https://win.dgbas.gov.tw/fies/doc/result/106.pdf 有完整資料含各地區/職業等.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
张胜 wrote:
这几份 ·1993...(恕刪)
你拿一些特定的數據想表達什麼?

我舉個例子,台灣最賺錢的企業台積電
員工的平均薪資遠高過平均值
民國八十幾年,台積電員工數不到一萬人
但是現在有四五萬名員工
就算台積電的薪資沒有增加
但是多出了三四萬名員工
這些人會拉高台灣的平均薪資!
台灣有一大堆財經專業的學者,如果GDP數據偏差太大,不會提出質疑?

台灣周邊區域,哪一個經濟不成長的?
台灣從早期的中高度成長,近年變為低度成長,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嗎?

chiashin wrote:
你拿一些特定的數據...(恕刪)



台積電 最低階的員工 每年新進員工 技術員月薪資 不超過3萬元 台幣 但是工作量卻每年大增 台積電在掐什麼 . Auo umc..tsmc.. 眾多科技公司皆是如此28k
ps...台灣中央政府官員 勞工委員會委員 全部該下台
台灣民主~ 根本就是勞工經濟低落。

张胜 wrote:
我在67#的问题能...(恕刪)


樓主轉移到 "薪資凍漲" 議題, 以敝人淺薄的財經知識, 原因在於薪資高低最終回到經濟學的初始 "供給與需求".

依你舉的例子 "派發海報/名片"屬臨時工, 基本上沒有技能需求, 是個人都能作. 而於2017年徵名片派發員, 若工時逾8小時, 已經違法, 得向當地勞動局舉報. (2018.09.05 最低保障每小時時薪 150 * 7 = 1,050 ; 2017.09.06 每小時時薪 140 * 8 = 1,120, 在2016.09.19 是每小時時薪 133 * 8 = 1,064) 而 1992 每小時時薪是 51元. 而74年隨車小弟20,000元. 現在最低保障薪資是23,100元, 實際上更高, 故薪資有漲, 至少這些年來政府一再以法律調漲基本工資.

所以樓主以幾張報紙指稱中華民國薪資凍漲應是誤解.

新事業老闆找不到人, 那就只好溢價徵人高薪挖角, 找得到人也要不違法. 去產能不需要用人就裁員, 只要依法執行, 故薪資凍漲, 要看從那個角度. 而其原因或為以下因素 :

1. 外/勞工政策.

2. 產業變化.

3. 社會形態.

4. 人口結構.

5. 國際化/WTO ......... 等等.

以上不過列舉大端, .... 每項都可以有專書, 不同經濟派別還會有不同看法. 恕敝人無法一一解說.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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