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18金釵記曠職合理嗎?


yurue wrote:
空服員不確定自己是...(恕刪)


提醒一下樓主又避重就輕了喔~
我問的是按照工會發的罷工簡訊,工會在電話中不管18金釵2點半已經報到服勤
竟然跟他們說4點開始罷工就合法,完全與所發簡訊規則不同
這樣對嗎?
生命自有平衡之道
曠職或罷工交給法院認定就好了,沒那麼複雜,感覺工會有點心虛要力保,當成復工談判籌碼,讓大家安全下庄,如果拋棄會員害人家沒頭路,工會就垮了還害人不淺,如果景氣好賺錢,長榮就不會這麼硬,趕快回復航班賺錢,但現在廉航當道,利潤越來越差,長榮可能也考慮不需要這麼多航班,要趁機砍人或換血,民營企業不是吃素的,只能說漂亮的小姐姐太單純了

yurue wrote:主
空服員不確定自己是...(恕刪)


不要在凹了 很難看

第一時間 主管未必知道所有訊息

還有 強制不准人離開 這有違法行為

加上 工會簡訊 已清楚告知 已報到時間為準

這是為重要的一點 也是鐵證


如執法者 在第一時間現場 沒發現嫌犯事證 放她離開

但之後有其他事證 證實 如錄影 或證人 還是可以拘拿
我只想問一下,這次罷工是在下午4點開始,
18名空服員有權利在下午2點多就以「我要罷工」為由不報到嗎?
這樣豈不是在罷工開始前就拒不執行職務,
更剛好被公司抓到記曠職的藉口?

yurue wrote:
如果第一時間,現場主管說離開現場視為曠職,空服員還是離開,記曠職就毫無爭議了。(恕刪)


長榮的處置很合理阿

應該說這18金釵被工會挖了個洞,工會對外的說明是16:00後報到,

但這18金釵是14:30 報到,所以長榮只是按照工會的遊戲規則在走阿


樓主在這一直跳針也沒用,如果這18金釵不服,那就上法院和長榮打官司阿,

樓主在這跳針也不會改變長榮的決策,更不會改變社會大眾對這18金釵的觀感.........
Y C-L wrote: 


樓主好像一值沒搞懂盲點在哪...
管他是長榮說的還是工會說的

重點是空服員自己說的,他們離開的原因是參加罷工
所以,她們的行為當然算是罷工


...(恕刪)


合法叫罷工,非法叫曠職

在第一時間,長榮,工會跟空服員都說,離開現場算是罷工。然後,長榮改口說是曠職。
應該說,這18位金釵被 「長榮」 跟 工會挖了個洞。
drendedjay wrote:


 

長榮的處置很合理阿

應該說這18金釵被工會挖了個洞,工會對外的說明是16:00後報到,

...(恕刪)

housan wrote:
我只想問一下,這次...(恕刪)


按照工會的罷工通知簡訊,4點以後不可提供勞務,因此空服員可以拒絕4點以後的工作,聲明要參與罷工
公司就該記上罷工而不可記曠職
原本長榮就是這樣做的,只是後來發現這18人的行為與工會罷工規範不符才改記暫列曠職
(這部分可以說是被公司抓到小辮子了,但長榮刻意設陷阱的說法就似乎有點過了)

但是空服員2點半就報到了,尤其出發去機場前,公司還跟空服員確認過是否要繼續執勤,得到的回答是願意
結果3點之後到了機場,甚至到了3點半過後才開始提出決定要罷工
到底置公司與所有在候機室等候的旅客權益於何處?!

然後,當天那麼多班次,一定有4點以後的班機,是不是有人提前拒絕服勤參與罷工,應該可以查證
只是工會可能不會願意證明的~
而如果有這種情形,應該有更多人會被長榮改記為曠職,但是沒有,是不是顯而易見?
生命自有平衡之道
工會的話能聽?
拿個三寶就東擋西擋, 什麼沒有事先申請沒有, 不是不能不能拿, 只能本人在現場填寫.不能拍照..不能錄影...
幹..請問這是什麼機密等級啊...怕別人傳什麼東西出去..
說什麼沒阻擋..笑死人了, 還沒看過什麼申請書一定要本人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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