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空服員不確定自己是...(恕刪) 提醒一下樓主又避重就輕了喔~我問的是按照工會發的罷工簡訊,工會在電話中不管18金釵2點半已經報到服勤竟然跟他們說4點開始罷工就合法,完全與所發簡訊規則不同這樣對嗎?
曠職或罷工交給法院認定就好了,沒那麼複雜,感覺工會有點心虛要力保,當成復工談判籌碼,讓大家安全下庄,如果拋棄會員害人家沒頭路,工會就垮了還害人不淺,如果景氣好賺錢,長榮就不會這麼硬,趕快回復航班賺錢,但現在廉航當道,利潤越來越差,長榮可能也考慮不需要這麼多航班,要趁機砍人或換血,民營企業不是吃素的,只能說漂亮的小姐姐太單純了
yurue wrote:主空服員不確定自己是...(恕刪) 不要在凹了 很難看第一時間 主管未必知道所有訊息還有 強制不准人離開 這有違法行為加上 工會簡訊 已清楚告知 已報到時間為準這是為重要的一點 也是鐵證如執法者 在第一時間現場 沒發現嫌犯事證 放她離開但之後有其他事證 證實 如錄影 或證人 還是可以拘拿
yurue wrote:如果第一時間,現場主管說離開現場視為曠職,空服員還是離開,記曠職就毫無爭議了。(恕刪) 長榮的處置很合理阿應該說這18金釵被工會挖了個洞,工會對外的說明是16:00後報到,但這18金釵是14:30 報到,所以長榮只是按照工會的遊戲規則在走阿樓主在這一直跳針也沒用,如果這18金釵不服,那就上法院和長榮打官司阿,樓主在這跳針也不會改變長榮的決策,更不會改變社會大眾對這18金釵的觀感.........
Y C-L wrote: 樓主好像一值沒搞懂盲點在哪...管他是長榮說的還是工會說的重點是空服員自己說的,他們離開的原因是參加罷工所以,她們的行為當然算是罷工...(恕刪) 合法叫罷工,非法叫曠職在第一時間,長榮,工會跟空服員都說,離開現場算是罷工。然後,長榮改口說是曠職。
housan wrote:我只想問一下,這次...(恕刪) 按照工會的罷工通知簡訊,4點以後不可提供勞務,因此空服員可以拒絕4點以後的工作,聲明要參與罷工公司就該記上罷工而不可記曠職原本長榮就是這樣做的,只是後來發現這18人的行為與工會罷工規範不符才改記暫列曠職(這部分可以說是被公司抓到小辮子了,但長榮刻意設陷阱的說法就似乎有點過了)但是空服員2點半就報到了,尤其出發去機場前,公司還跟空服員確認過是否要繼續執勤,得到的回答是願意結果3點之後到了機場,甚至到了3點半過後才開始提出決定要罷工到底置公司與所有在候機室等候的旅客權益於何處?!然後,當天那麼多班次,一定有4點以後的班機,是不是有人提前拒絕服勤參與罷工,應該可以查證只是工會可能不會願意證明的~而如果有這種情形,應該有更多人會被長榮改記為曠職,但是沒有,是不是顯而易見?
工會的話能聽?拿個三寶就東擋西擋, 什麼沒有事先申請沒有, 不是不能不能拿, 只能本人在現場填寫.不能拍照..不能錄影...幹..請問這是什麼機密等級啊...怕別人傳什麼東西出去..說什麼沒阻擋..笑死人了, 還沒看過什麼申請書一定要本人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