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前報到,不在罷工範圍
But 第一時間長榮認定為罷工

我覺得記曠職有爭議。爭議點在,第一時間長榮認定是罷工,因此空服員才離開現場,隔天才說是曠職。

如果第一時間,現場主管說離開現場視為曠職,空服員還是離開,記曠職就毫無爭議了。

舉一個例子來說,如果不是罷工,而是請假。(假設一個不是罷工,而是請假的案例。)

第一時間公司准假,之後才發現不符規定,不能請假,公司直接改記曠職合理嗎?

長榮18金釵記曠職合理嗎?長榮18金釵記曠職合理嗎?
中文寫那麼清楚了有人看不懂嗎?


以報到時間為準啊
我是覺的下午兩點多就收到訊息了
你要罷工就早點講讓人有所準備
不必要搞到那樣嘛
然後他們有領什麼費用
那筆費用是算到四點還是整趟飛勤
如果是整趟飛勤那算不算悔約?有退錢嗎?
我是不懂啦這些程序
但留一線以後好相見嘛

yurue wrote:
如果不是罷工,而是請假。第一時間公司准假,之後才發現不符規定,不能請假,公司直接改記曠職合理嗎?(恕刪)


請問從那裡看到的消息?

已經報到臨時請假?還是這麼短的時間?
公司還准假?
再來罷工了還會按規定請假嗎?
聽到的消息都是說直接跟上面講罷工時間到囉
我要走了
yurue wrote:
長榮18金釵記曠職合理嗎?...(恕刪)


記曠職不合理~










要記擅離職守才對~
yurue wrote:
16:00前報到,...(恕刪)


14:10就宣布罷工,為何要等到15:30才通知公司不飛,大家都認為班機不受影響會照常飛,這樣殺個措手不及,公司調派人員也好,旅客都報到了行李都寄了。
萬一飛不成旅客要領行李。重新排隊轉機

請假不符合規定當然是要回來補請啊,看是程序有問題,還是要附件。
1600 報到後....
那幾報到嘛?

曠職就曠職啊...
要罷工還怕..
罷輸了當做沒這回事..
這工會也太好了吧..
這裡 “如果”是指”假設”

假設一個不是罷工,而是請假的案例。
第一時間公司准假,之後才發現不符規定,不能請假,公司直接改記曠職合理嗎?
toxin0702 wrote:



請問從那裡看到...(恕刪)

假設這時間表是對的,那四點之前的訊息都只是在詢問,而非正式告知公司她們四點即將罷工

所以所有的人(機長,乘客,地勤人員)都是在四點人走了,才知道自己被delay,現在是把乘客當傻子嗎?

要罷工可以,但連早點給人緩衝的機會都沒有,就太誇張了,乘客是被妳們當人質來勒索的嗎

再者,除非飛機delay,否則常理來說四點半的飛機,在四點前就應該開始登機了

也就是說 空服人員在四點前就應該在機上了,所以說要嘛妳們是從飛機上走下來,要嘛就是四點前就已經拒絕勞務了

這樣的行為不用懲處嗎?
yurue wrote:
But 第一時間長榮認定為罷工...(恕刪)


長榮在班表註記為罷工,只是描述事實

不代表幫忙背書那幾位的罷工符合程序

難道班表還要詳細記錄為「為了罷工而於報到後臨陣脫逃」?

就像公司如果註記某人未出席,不代表「同意」他未出席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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