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媽哭求法官將凶手判死 法院明宣判...........大家來猜猜看法官會?????

在台灣絕對不能判死,因為廢死的說會有冤獄!!

如果是現行犯,甚至是像小燈泡這種當著媽媽面前直接割下小孩子的頭,
也絕對不能判死,因為廢死的會說嫌犯精神有問題,殺人的時候都不清楚.

但如果悲劇是發生這些廢死身上.......那絕對要判死!!而且要立刻執行!!

這才是正義啊!!
carloslie wrote:
google是好東西...(恕刪)


我完全沒有查到任何資料耶

現在要對一個人做指控都這麼不負責任就是了?
denowu wrote:
在台灣絕對不能判死,...(恕刪)
看了新聞,真的是氣到要吐血!!!!
carloslie wrote:
從來沒有說過要廢除死刑....然後一直身在廢死團體...這邏輯...???



找不到資料就別亂說話
哇勒妳好 wrote:
我完全沒有查到任何資料耶

現在要對一個人做指控都這麼不負責任就是了?(恕刪)

連google都不會用.....可憐啊....



Lightwave18 wrote:
找不到資料就別亂說話(恕刪)


不然你自己查....小燈泡媽媽是不是廢死團體成員....空穴是不會起風的.....沒有廢死言論...會有爭議嗎?

還是殺她女兒兇手該死....殺別人女兒的兇手就沒關係..不該死....別人家的女兒就不是一條生命嗎?......我去......
在母親面前把小孩的頭砍下.
這判決不需要學過法學和精神醫學, 直接死刑!
carloslie wrote:
連google都不會...(恕刪)


你該不會要拿Dcard那則貼文當證據吧???



那我說mobile01帳號carloslie是廢死團體的人

請問你是嗎?

唉…大腦是很好用的器官,真希望你也能有一個
哇勒妳好 wrote:



你要先搞懂一個...(恕刪)

你可以回答我為什麼要花我們納稅的錢養這些垃圾,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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