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謝事實查核中心查證:工寮早荒廢20多年空照消失植被覆蓋,2003年新違建2004年購地

巽天風 wrote:
國安局說明,考量賴清德已宣布將萬里老家交付公益信託,並優先做為礦工紀念館使用,因此即不屬於特種勤務條例規定的安全維護對象的住居所,國安局將依法辦理後續撤收等事宜。

是喔,那蔡英文老家怎麼沒有
而且公益信託是講一句話就成立了嘛
未成立之前就撤?你至少等流程跑完吧
在成立之前,這棟的現況跟之前有維安時完全沒變
所以,到底是當時有錯,還是現在錯了?
房子到底是賴的,還是他兒子的???
如果是賴的,為什麼沒申報
如果是他兒子的,特勤條例規定,
總統、副總統與其配偶及一親等直系血親。
前項第一款及第四款所稱直系血親,除尊親屬外,應以家屬為限。
什麼叫做家屬,民法有講,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所以卑親屬要同家才有在特勤條例內,更別說同家還要人在國內為原則
如果總統指示將他兒子納入,那也是在國外的那個兒子人有在範圍內
而不是那個在國內沒人住的家也要派人固定在那邊維安,最多請警察定時去巡邏就很好了
就算賴會偶而回去住一天,那是另外劃出安全維護區
在他前往的時候進行維安,而不是固定那地方都一直是安全維護區
之前還有人說反對黨等他媽媽不在了才吵,這是因為尊親屬本身就是維安對象
媽媽住裡面,你派人維安,跟扁媽,馬媽一樣,我覺得很正常啊
但是已經空屋派人固定那裡就是跟規定不符合
聽說副總統就職三個月內就要把自己的不動產交付信託

所以阿德又要違法了嗎?我怎麼又說又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3211140.A.11B.html
簡單來說
違建私人信託隨便,看誰要收

但是要公益信託要經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但是違章建築根本沒有辦過保全登記,完全不可能

最近那些說可以的
都是拿私人信託來講

公益信託是不可能許可違建的啦

某人又再騙很大了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307/7658350
早該信託的東西
不敢申報
還要20年不繳稅
不愧是全台最美工寮
大家都想打卡



-----------
https://www.storm.mg/article/4958698
i hung wrote:
我就問你嘛,建設法規...(恕刪)
現在這個是民國九十年蓋的,說要紀念他父親咧,笑死,連賴清德都沒住那棟了
ura0414 wrote:
現在這個是民國九十年...(恕刪)


是什麼人會把父親住的房子拆掉

蓋一個違建說要紀念他?



可以.這很賴皮寮
sroach
晃神中看到你的回覆當場噴口水出來 [orz]
一個説謊又逃稅的人,以日本大葛格的標準,早就退選切腹了,還有臉在台上哭哭啼啼的。

西布克F91 wrote:
是什麼人會把父親住的房子拆掉

一個違建說要紀念他?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看起來是比違建還要嚴重的侵佔國土罪?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pfbid026HPcJ9JDsxAGiULDpkHNdFVhHpqBtZRueQN1gYozUGntg5HZNRuLj38FkkppiNE1l&id=100007225385041
oldman2023 wrote:
看起來是比違建還要嚴重的侵佔國土罪?



參考礦工被迫拆地還屋和賴清德的說法

以前萬里工寮的土地都是國營企業的,在2003年左右民營化賣給財團

買得起財團土地的例如賴就蓋違建吃到飽
買不起就被迫拆地還屋

所以2003年以前有沒有工寮是不是礦工之子都不重要
重要的只有2003年要買得起財團的土地
是不是自己以前那塊也不重要,要買得起財團的土地才重要

賴清德現在一直扯的就是想把自己2003年的違建蓋到飽全新的違法行為

幻想成是以前的工寮可以合法,兩個建築根本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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