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mith wrote:
你要講民間企業,請自行開一樓來討論,版規第四條就明言了,
請勿糢糊焦點,帶給其他人困擾… 感謝ing......(恕刪)
哪來的啥糢糊焦點? 仔細爬文很難嗎? 感謝ing
fisheriestw wrote:
要怪民企財團資方無良!?
還是要怪個人競爭力選擇低薪勞動條件差的工作?
.......................................
軍公教的資方就是政府
但勞工的資方在幹麼?
要找誰照顧誰?
你還沒搞清楚啊?...(恕刪)

安迪月亮 wrote:
請別忘了!
政府的主要角色應該是「全人民」的政府,而不應該僅僅只是扮演「軍公教職」的資方角色,
並非全然是民企財團無良!亦非全然是勞工個人競爭力之因素!
而是政府在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運作下,
讓企業財團為了競爭力生存現實,在政府(行政院勞委會)制定的勞基法下合法剝削勞工職群,
反觀政府則是無視軍公教職亦應汰弱除惰之事實,刻意置於溫室制度偏袒,喪失國家生存競爭力........(恕刪)
Macquarie wrote:
小弟不認為你看不懂文章
政府有龐大的稅收 本應透過政府的手來平衡社會階層的差距
但台灣政府反而把階層 越拉越大 特別照顧 軍公教族群 龐大的稅收 有百分之六十以上
是用在支付人事費用 與退休軍公教的福利~
這~您該不會瞎子摸象 看不懂吧?
您說的事實與小弟在談的東西 根本是兩回事
請不要用情緒性的發言來回應文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