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訊圖表】大埔事件-你家土地值8萬,政府卻用4.3萬跟你買,不接受還被罵貪婪,你會爽嗎?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現在的竹科.南科.高科都是強徵農地喔...(恕刪)


苗栗縣的科學園區目前閒置率有多高呢?

有鄉民喜歡一邊罵政府蓋蚊子館、蚊子建設...,
一邊鼓勵政府強徵農地繼續生產蚊子園區的八卦嗎?

***

補充:
某版友引監察院的報告指出:
至99年止全台科學園區的土地閒置率達20.99%,
苗栗縣的銅鑼更是恐怖的8成以上,
另外像竹南園區也有高達52公頃的閒置廠房,
因此報告中明確指出科學園區「閒置未用,亟待加強招商使用」、「土地與廠房仍有閒置,園區資產運用效能低」。

大埔園區原本是為群創光電量身打造,
現在群創不來了,
整片土地到後來只怕有四分之三以上變豪宅、商業區,
繼續徵地蓋新科學園區的正當性在哪裡?

rexjian wrote:
苗栗縣的科學園區目前閒置率有多高呢?
有鄉民喜歡一邊罵政府蓋蚊子館、蚊子建設...,
一邊鼓勵政府強徵農地繼續生產蚊子園區的八卦嗎? )

何不乾脆問說,
有鄉民強制別人家種田,自己一點也不想種的八卦嗎?
以大浦這件事來說,就算將來成了蚊子建設..但是在這之前這土地變更的龐大利益,在地人以及縣政府早就賺了飽飽的,大環境或經營不善到就算到最後成了蚊子建設...跟你我外人又有何干?眼紅幹嗎呢?反正你又不可能過去種田~把田拿來種房子還是比較實在啦...不是一堆鄉民在說現在22K買不起房子嗎?土地釋出正好不是嗎?
一件重大建設本來就成功失敗機率都有...不然乾脆都不要建設了...苗科閒置高?但竹科有失敗嗎?台灣沒有竹科的話,我看現在應該跟菲律賓差不多啦...

rexjian wrote:
苗栗縣的科學園區目前...(恕刪)
那請你幫我查一下高科的閒置率好了
lowyield wrote:
一件重大建設本來就成功失敗機率都有...不然乾脆都不要建設了...(恕刪)


好你個成功失敗機率都有,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就算政府花了千百億蓋了一堆蚊子館、蚊子機場、蚊子園區...
主政者也絕對沒有錯,
那是純機率的問題,
納稅人也不應批評嗎?
那跟選隻豬負責蓋章有何兩樣?

你當政者本來就要有能力對建設的成敗做基本的評估和預測,
成了是自己的功勞,
然後失敗了就跟你無關嗎?
你的字典根本沒有政治責任這幾個字吧?

在群創不進場後,
大埔還有多少做為科學園區上的效益?
前屏東機場和恆春機場還在運作時,
每日旅客數跟員工數幾乎一樣多,
都不到20人,
後來不堪虧損停了,
幾億元打了水漂,
這些都是蚊子建設的冰山一角。
除了兌現選舉支票,
這些建設幾乎都沒有客觀合理的第三方效益評估,
有人需要因為政策失敗而負責嗎?
依你的邏輯就是不用吧。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那請你幫我查一下高科的閒置率好了
...(恕刪)


苗栗當地科學園區的閒置率不是更有代表性?

你要不要乾脆用苗栗火車站前的租金到高雄火車站前租辦公大樓?
rexjian wrote:
苗栗當地科學園區的閒...(恕刪)
別忘了
高科是弄好後才招商的
就是閒置率太高
花媽才跑去找郭台銘設廠

對了
台南還有一個科學工業區
就沒爭議了
填海整地
結果那邊倒是冷冷清清的

柳營跟新營交界處也有一個
至於廠商多不多
得要查看看

------------
況且
大埔目前還沒搞定
你說廠商會進去淌渾水嗎
之前的抗爭事件不就嚇跑兩家已經打算設廠的公司
rexjian wrote:
好你個成功失敗機率都有,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就算政府花了千百億蓋了一堆蚊子館、蚊子機場、蚊子園區...
主政者也絕對沒有錯,
===>請勿自行幻聽幻視啊...我有說過這句話嗎?這邊有其它人說過嗎?

那是純機率的問題,
納稅人也不應批評嗎?
那跟選隻豬負責蓋章有何兩樣?
====>所以在地縣民選出的那位縣長還那麼高支持度???此問題請你自己與其縣民討論...

你當政者本來就要有能力對建設的成敗做基本的評估和預測,
成了是自己的功勞,
然後失敗了就跟你無關嗎?
你的字典根本沒有政治責任這幾個字吧?
====>兄台,請問你是神嗎?已經預知此開發案絕對失敗啊?你要問人家政治責任,也得等他失敗了才有責任這件事吧?人家現在縣長大位坐的穩穩的哩,開發案正風風火火的進行中哩...


狼0226 wrote:
屁完了嗎.都說了不要只會躲在電腦前打字活在自己的世界
...(恕刪)


這位出口就是屁的仁兄,
敢問您是家族有土地在當地已經領了徵收費、
還是有去過現場聲援縣政府反抗爭?

lowyield wrote:
所以在地縣民選出的那位縣長還那麼高支持度???此問題請你自己與其縣民討論...
...(恕刪)


老馬當選時支持度也是很高啊,
現在哩?

這個月(102年7月)的新聞:
TVBS民調發現,民眾對劉政鴻的滿意度因此從去年底的55%減低至47%,降至上任7年以來的最低點,不滿意度也從9%升至27%。

滿意度不過半、
不滿意度增為原來的3倍,
居然還可以說嘴
JJ輝 wrote:
這個概念是錯誤的! 因為在任何民主國家,基本原理就是有個人,才有群體..
中華民國因為源自於過去黨國專制,所以喜歡跟共產黨一樣,強調集體主義! 強調"一切依法"!
所以你看到跟你無關的強制徵收,就認為政府只要徵收都是公益,都該力挺,這是錯的!

台灣號稱民主化20多年,事實上,除了選舉數人頭外,一般人民根本不曾被教導真正的民主態度!

舉例來說: 我老弟到英國去,剛好遇到他們某間航空公司,正進行罷工,整個單位鬧空城計,
當然耽誤到非常多旅客既定的行程, 可是我弟弟發現一件奇怪的事,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台灣,
這些抗爭的航空公司職員, 鐵定被咒罵到家, 甚至被冠上"自私自利, 為了自己加薪枉顧旅客權利"!
但在英國,他們人民似乎當這種抗爭稀疏平常,鼻子摸摸就自己想辦法去解決,
英國人認為抗爭為自己利益,天經地義,天王老子都沒得管, 你不能隨便代表當事人去表述他的意志
及利益! 這是人權的基本尊重! 這類民主國家甚至明定法律保障工會抗爭的權利!
不像台灣,你敢出面組公會, 就是等著算帳了..

台灣在這方面觀念,倒是跟專制國家比較接近,什麼都講集體主義,什麼都講"和諧",
所以在台灣無論是抗爭及工會,都常遭到當政者,當權者,財團的極力壓制!

當你看到真正的民主,真正的人權,真正的個人權利的保障, 會覺得台灣只是個四不像罷了...


事實上,台灣這類土地徵收及都更強制多數決觀念, 完全是老美60年代被批判甚至揚棄的產物!
很簡單, 用多數人去決定少數人財產本來就是錯的! 還像文林苑一樣數人頭哩?
那為什麼台灣政府要用? 很簡單, 好用! 符合"統治利益"! 政府的作為等於告訴你:
我想幹啥, 都是公共利益, 你不可以在這前面申張你的個人利益,否則就是違背諸人意志及集體利益!
其實,這套手法台灣政府是不敢用在當權者或利益共生者身上的, 例如台灣不會搞一個法律,
要郭董財產跟一級貧戶"共產"一下! 但卻會搞都更,就像郝市長說的,95:5,
只要建商買夠人頭, 你想怎反對都沒用! 因為95%比你大!

那有人會問,當真你要土地怎辦? 兩個字:協調! 直到取得共識.. 沒有其他辦法!
除非此事是絕對沒辦法,非做不可的政策,大埔案是這樣的嗎? 土地那麼多,你非得照原計畫硬幹?
別說只是在苗栗這種小地方開條路,可以重新設計或變更路線,有人反對,你可說服他,
甚至直接變更設計, 看是縮小路寬或是乾脆改道, 人家民主國家是這麼幹的!
台灣不是! 除非遇到來頭很大如縣長大人的房子, 否則不會因為反對而更改路線..

這種可以政府硬上,數人頭硬上的法律政策,讓台灣政府養成非常無理粗暴的"本性"!

台灣的"民主"態度是: 個人是為國家存在的! 但歐美西方卻是: 沒有充分甚至近乎絕對保障個人權利,
沒有資格奢談國家集體利益!

西方國家政府,沒有緊急處分手段,去進行強制作為嗎? 當然不是..
但是那是最後的手段, 不像台灣, 政府往往把強制徵收及數人頭硬上當家常便飯!
西方國家是"真正不得已"時才去搞強制手段,台灣卻是"整天都是不得已"!

監委在去年檢討文林苑案時,就曾提到日本同樣有強制多數決的規定,
但是實際上備而不用, 龐大的六本木都更案,搞了十幾年才搞定所有住戶,最後沒有白布條,沒有好好拆!
台灣正好相反, 台灣是地方政府,尤其是台北市政府, 直接"配合"建商財團, 搞數人頭多數決,
最後逼你簽下同意書! 溝通協調在台灣搞都更的政府眼中,只是個虛應故事的手段!
實際上咱們看到最近文林苑案市府協商破局就知道, 所謂"協商",只是堅持既定立場,非要你王家吞下,
但用比較委婉方式"說服"你同意罷了! 事實上,台北市政府就是要配合樂揚建設逼王家走人就是!

大埔案也是一樣,劉縣長也是從阿麼自殺後,"溝通協調"了三年,
但實際上,縣府的態度就是"給我拆"! 逼你接受,甚至中央想來談都不甩!
自己沒有在立場上讓步,根本不是溝通協調,而是"下達命令"而已!

政府每次拆遷,都會找拒遷戶"溝通協調",但實際作為就是: 逼你就範,最後通牒..
只是多給你點時間狗吠火車而已! 哪次不是這樣?

無論是合法的強制徵收及都更多數決,都只是合法強盜的另一種代名詞罷了!


你的想法太過簡單且有點脫離現實
所提到英國罷工例子及歐美拋棄多數決等說法
除非您本身有實際參與協調主導或長期觀察
否則如何真正瞭解到歐美西方卻是: 沒有充分甚至近乎絕對保障個人權利,沒有資格奢談國家集體利益!
這種可能需要該國法律與實際案例搭配讓大家瞭解一下
在某些方歐美的人權的確非常先進
相信我台灣並不是所有人都吃那一套
歐美是如何做到您所談的個人權利絕對的保障
如同先前我所提到公益和私益的拉距
要取得平衝點或者稱雙方滿意是極具困難
歐美發展了久遠管理學
也不斷的從各種決策中探討最佳決策
如何選擇出完美的決策
就如同您所提的絕對保障個人利益又兼顧國家利益
各方人馬爭論了百年才發現世上根本沒有所謂完美方案可以讓所有人都滿意
我們只能在利害關係的雙方
選擇一個可能損害最小的方案甚至可能失敗的方案
因為台灣的資源有限(土地)
如果我們處在土地寬廣無垠的土地上談大埔案
就可做到誠如您所談到"絕對個人權益的保障"

政府在做土地徵收過程中
定有讓人不滿意之處也不可能讓所有人事事順心
但也不是下面您所談到的
西方國家政府,沒有緊急處分手段,去進行強制作為嗎? 當然不是..但是那是最後的手段, 不像台灣, 政府往往把強制徵收及數人頭硬上當家常便飯!
西方國家是"真正不得已"時才去搞強制手段,台灣卻是"整天都是不得已"!


就以大埔案
苗縣政府從民國98年公告徵收
並非您所談的"整天都不得已"似是而非的說法
其中開過多次協調會
最後結果會有少數人的利益覺得被低估或其它因素
如果住戶覺得自身權益遭到不平對待
依訴願法明文規定"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
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
當事人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救濟保障自身權益
要求苗栗縣政府停止徵收或給予合理補償
土地徵收法也明文記載
"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
需用土地人興辦公益事業,應按事業性質及實際需要,勘選適當用地及範
圍,並應儘量避免耕地及優先使用無使用計畫之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

也並非您所提的台灣政府養成非常無理粗暴的本性

而徵收的範圍為以下公益事業
"國防事業、交通事業、公用事業、水利事業、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
、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
、社會福利事業、國營事業、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當您不斷批評合法強盜所徵收而來的土地
卻也不時在日常生活中不斷使用著這些"搶來"的資源
這些公共利益大家只需付出少許代價甚至無償即可享受得到
所您對公益比較沒有感覺甚至沒有發現到它的存在
如您提到一般台灣人的個性是:事不關己,漠不關心,但若講到某人貪錢愛財,往往就失去了同理心..
大家比較有感覺的是自身的利益
戶頭有多少錢、土地價值多少、高鐵又漲價…
當個人利益不斷放大同時不也就損害到多數人的利益
兩者而間要如何取得平衡
又會回到先前提到的兩難"把事情做對"及"做對的事情"
但您所提到的法想是最高境界不僅"把事情做對還要做對事情"
況且在您多次提到歐美、西方民主…
並不是台灣或其它國家皆適用
台灣可以借鏡參考但沒必要削足適履硬套在自己身上
有關西方歐美相關土地徵收案例
如果您有具體過程或資料可以分享給大家參考

政府徵地過程或許有瑕疵爭議
但有少數人覺得權益受損
卻用莫名情緒去包裝單一事件
像是縣長貪污、政府違法、守護家園、愛台灣、民主萬歲…
讓整件事情變得複雜化情緒化
讓想瞭解事實的還要去拆包裝
政府看住戶玩得有點成果
居然也有樣學樣弄出大埔交通問題
可是問題要好好解決應該力求簡單化才對
如果是土地徵收法有爭議
對當事人權益保障不足或補償金額不合理
那就要朝修法來改進
並非扯到歐美西方民主如何如何
政府是依法行政
過程有不合理之處應該先修法讓它合理化
否則看住戶吵成這樣問題也沒解決
大家也看得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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