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還能在台灣進行嗎?

哈哈
其實也滿好笑的
之前死刑犯要捐還不要收勒....

TROOPER3032 wrote:
醫界不滿!指台大強摘器官 1.5萬人嗆蘇清泉下台
你知道為何醫界如此憤怒嗎

這些大老說的並不是錯,而是完全是打高空,跟現實醫療差異甚大

為何會有死亡灰色地帶? 是因為醫療的進步, 急救技術跟設備的提升

當然,這些進步的技術可以挽救一些危急的病人

但相對的, 一些不可回復傷害的病人也因此靠這些設備"活"下來

以往沒這些技術的話早就去世了,現在卻變成活死人

以前沒心跳就算了,現在照魏徵說的接ECMO還可能活過來

那不是每個急救不回來病人都要接ECMO一段時間才能判死,

最好全台灣有這麼多葉教授啦,

而且ECMO一天的成本非常貴,就算健保有給付差額

家屬還是要付好幾千,請問幾個家庭可以付

現在拿幾個個案來通盤應用,哪好

以後全台灣OHCA的病人都轉去振興接 ECMO給魏老判死好了

stillwater wrote:
真正的問題就是排隊等待
現在到底是誰決定排隊順序
要如何才可以插隊
亦或者安排到國外

這些都是很大的利益

有多少醫生是用良心而非金錢來衡量病人的權利

我有簽器官捐贈卡
如果真有那一天
我希望我身上可用的器官可以幫助真正需要的人
而不是變成某些人的煉財來源


您說的是對岸吧 ,台灣我還沒聽說可以插隊的

能很快移植的都是五等親自己捐的

ydds wrote:
個人我很支持器官捐贈...(恕刪)


並不會 無緣無故 就強取器官結束生命好嗎?

器官移植最好是隨便無緣無故就可取的啦.....

話說

器官移植

要是這麼多爭議

乾脆取消算了

為了多救幾個生命?為了延續生命?

人 終要一死....


器官移植

目的就是

延續生命

多少人員

做了多少努力

才讓大家接受這樣的觀念

炒作

爭議

操弄

這樣的傷害如何撫平?


器官移植

不是一張嘴

黑白講



stillwater wrote:
配隊是一定有的只是誰...(恕刪)

既然器捐的結果你已經可以預期了
而且還會帶來這麼多不必要的煩惱
不如取消同意書吧
反正那些有錢人要是在台灣買不到器官
自然會去國外換
如果連質疑都不可質疑的話 怎麼可以奢望制度會越來越完善?
現在的器官捐贈流程大多數人都不清楚
很多也都是醫生說了算 如果有人看到這個制度的缺陷而提出來
是不是應該是要針對問題提出解釋?如果有缺陷就應該儘快調整,不是嗎?

怎麼現在已經到了連質疑都不能質疑了?
怎麼質疑一個程序、一個制度 就好像破壞了整個醫界了?
這個醫界有這麼脆弱嗎?
如果這個制度存在著盲點,提出的人卻要遭受這麼大的攻擊,這公平嗎?
正如屏東檢舉餿水油的老農,如果出來檢舉卻要受到既得利益者的攻擊,然後既得利益者繼續獲利,老農消失不見,你真的還期待這個社會會進步?

是誰告訴你器官捐贈不能再臺灣進行的?
器捐情況很多
腦死有心跳、腦死無心跳
現在有爭議的是未判定腦死,卻有心跳的病患
當初用藥物停止心跳進行器捐是否妥當
為什麼要無限上綱到全部的器官捐贈情況?
好像質疑這個就是質疑所有器捐情形
還有樓主的回文一直扯到政治我希望他自己能避免
柯p自己也說有法律適用性的問題
柯文哲2008年以「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法律倫理問題」為題發表在澄清醫護管理雜誌上的文章,文中寫到「台大醫院進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經驗:從民國87年2月28日至民國94年4月2日,台大醫院總共執行26例無心跳器官捐贈。總共摘取52個腎臟和1個肝臟供移植之用,移植結果良好。但因衍生法律適用問題,因此暫停執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等待國內完成相關立法後,再重新開始。」

柯p自己也意識到這個做法會與法律產生衝突矛盾,但08年到現在六年
法律卻還是沒解決這問題,前面也有網友提到這是個三方交錯的複雜問題
但還是應該解決,不是用灰色地帶就帶過去
也許現在不弄清楚,將來更沒機會解決
請督促政府跟立法委員針對這部分詳細思考後訂立法令
當然這議題大概過沒幾天又被蓋過去
但是希望各位網友看到後了解這部分是有爭議的
也許這部分只是器捐中的一個小小部分
但還是需要大家的關心
制度法令沒有完美的
但越完善的法令制度,理論上能保障越多人
大言炎炎 wrote:
器捐情況很多
腦死有心跳、腦死無心跳
現在有爭議的是無法判定腦死,卻有心跳的病患
當初用藥物停止心跳進行器捐是否妥當
為什麼要無限上綱到全部的器官捐贈情況?
好像質疑這個就是質疑所有器捐情形
還有樓主的回文一直扯到政治我希望他自己能避免
柯p自己也說有法律適用性的問題
柯文哲2008年以「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法律倫理問題」為題發表在澄清醫護管理雜誌上的文章,文中寫到「台大醫院進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經驗:從民國87年2月28日至民國94年4月2日,台大醫院總共執行26例無心跳器官捐贈。總共摘取52個腎臟和1個肝臟供移植之用,移植結果良好。但因衍生法律適用問題,因此暫停執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等待國內完成相關立法後,再重新開始。」

(恕刪)


我前面己經說過,心跳停止不是打藥讓他停,而是經家屬同意停止維生設備才自然停,之後那些薬是為了跑ECMO才加,是某些人利用一般人不那麼了解醫療流程,誤導大家是加工死亡,之後安寧條例過,就比較沒這方面問題
當然可以啊!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是台灣的醫界的現況。

有錢就有病房,沒錢就慢慢等唄!

最沒醫德的醫師,是專門替人喬病房、喬腰子的醫師!


大言炎炎 wrote:
器捐情況很多
腦死有...(恕刪)


你對器官移植毫無概念也徹底錯過
你的發言也是為害社會而已
你第一句話就錯了
器官移植情況很少其實也很單純
被可惡的政客誤導也導致需要器官者生存希望渺茫,想遺愛人間者也苦無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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