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滿好笑的
之前死刑犯要捐還不要收勒....
TROOPER3032 wrote:
醫界不滿!指台大強摘器官 1.5萬人嗆蘇清泉下台
大言炎炎 wrote:
器捐情況很多
腦死有心跳、腦死無心跳
現在有爭議的是無法判定腦死,卻有心跳的病患
當初用藥物停止心跳進行器捐是否妥當
為什麼要無限上綱到全部的器官捐贈情況?
好像質疑這個就是質疑所有器捐情形
還有樓主的回文一直扯到政治我希望他自己能避免
柯p自己也說有法律適用性的問題
柯文哲2008年以「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法律倫理問題」為題發表在澄清醫護管理雜誌上的文章,文中寫到「台大醫院進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經驗:從民國87年2月28日至民國94年4月2日,台大醫院總共執行26例無心跳器官捐贈。總共摘取52個腎臟和1個肝臟供移植之用,移植結果良好。但因衍生法律適用問題,因此暫停執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等待國內完成相關立法後,再重新開始。」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