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son huang wrote:這種假設性的問題,若要無限上綱發散的話.. 那我擔心 如果以後我出門散步,外星人在不經過台灣同意的狀況下將我抓回太空船,台灣等於喪失司法主權。我們連人權及言論自由都要被剝奪了!
大家都聚焦在台灣法...所以不用經過台灣同意就可以抓人。
OMG!如果這個案例一開,
以後只要大陸認定你觸犯大陸的法律(如公開發表對大陸或他們的領導人的不當言論或主張台獨等等),
那麼某一天你出國到某個國家,
大陸可以依據受害地點或受害人在大陸的主張,
在不經過台灣同意的狀況下將人抓回中國,
台灣等於喪失司法主權。
大家是否以為大陸只是要抓詐欺犯?
如果以後大陸都可以不用依循兩岸犯罪的司法協議,
那不要說司法權了,
我們連人權及言論自由都要被剝奪了!(恕刪)

民粹就是 事情什麼狀況都不很清楚的時候,就一起罵一起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