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有功吧
我想他們的邏輯是這樣的
不然…

寫在歷史課本上總可以了吧????

狐狸熊在我家 wrote:
要蓋就蓋...蔡總統最親民愛民


就由最親民愛民的蔡總統親自覆蓋國旗

結案

tsaixiaolang wrote:
就由最親民愛民的蔡...(恕刪)



其實這邏輯是部長給他們的

他不是說嗎「還好不是射到對岸 ,傷亡已最小化」

ok

所以這樓的人可以冷靜一點了嗎

全世界還有哪幾件國家搞烏龍誤殺民眾的事件?
如果有,比照辦理
如果都沒人發生,自然不會有人這樣使用,大家有的都是既定印象,那真的無法探討國旗的使用方式嗎?

我覺得可以表示哀悼,但絕不是什麼有功於社會或有什麼貢獻
比死者有貢獻的一狗票,那些也沒蓋國旗
第一個被雄三打死的榮耀?
真心建議
「雄風三號」改名「文忠三號」
弔念首位殉難於雄風三號的國民
並庇佑我軍飛彈神準英勇退敵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要談判派談判高手何煖軒去就對了,保證30分鐘搞定‧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可以蓋波多野結衣,相信船長會很高興的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下面是漁船船長家屬...(恕刪)


洪仲丘都可以蓋了...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第一,請還原事故真相,說明為何發生飛彈誤射事件,勿枉勿縱。

第二,說明事發後,海軍為何沒有進行救援行動。

第三,由政府負擔祖父、媽媽及妹妹未來生活上的基礎就養所需,漁船重造過程中,因家庭無任何收入,家庭經濟問題由政府負擔。

第四,二位外籍船員安頓、薪資及後續轉僱解僱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

第五,漁船賠償,希望儘快賠償我們一艘新船,讓我們恢復正常生活,不希望依賴政府。

第六,父親喪葬及治喪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

第七,父親因軍方過失而離開人世,希望得以國旗覆棺,父親的貢獻能得到政府肯定。

第八,事故明顯為軍方過失,未來國賠工作,儘快進行國賠協議程序,讓家屬可以儘快恢復正常生活。


完全不合理

家屬之前還說不要國賠不要錢

現在全部都是錢錢錢

乾脆直接讓全家老小都列入不分區立委算了

連選也不用選

你在路上撞死了要負責照顧人家的祖父、媽媽及妹妹嗎?

軍人撞死人每年都有

這次不過是飛彈打死

本質上一樣

被撞死的是不是全部都要國旗覆棺

要政府賠漁船說不要不希望依賴政府

然後向政府要國賠還要政府養全家老小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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